【青岛】崂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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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青崂自资预告字〔2026〕3号

经研究,我局近期拟招拍挂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控规

编号

土地

位置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m2)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m2)

出让

年限

( 年)

拍卖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 地

LS0704063

辽阳东路北、蜀山路西

≤ 1.3

≤ 30%

≥ 30%

城镇住宅用地(含零售商业)

城镇住宅用地

39499.4

37191.71

51349.22

48349.22

70

楼 面地 价18812元/m2

总 价96598.1527万元

零售商业用地

2307.69

3000

40

备注

1.其中配套的零售商业(规划社区商业网点)楼面地价为11809.8元/平方米,总价3542.9503万元,本次拍卖不溢价。

2.周边配套:南侧有辽阳东路、东侧有松岭路、北侧有合肥路等交通主干道。附近教育资源、游乐设施丰富,有张村河小学、青岛科技大学等优质学校,北向有张村河生态公园,西向有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预公告时间

20日(*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在预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提交《崂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申请书》。

四、申请人资格(同正式公告竞买人)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宗地竞买(联合体除外)。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在正式出让报名时须出具资金承诺书,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暂定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地资金审计报告。本宗地不接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自然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送清单为准)、个人(含多人、个人与企业联合体)竞买申请。青岛市、区(市)国有企业报名参与本地块竞买的,应将参与竞买的相关信息按规定向属地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国资等部门)报备,并将完成报备手续的证明材料上传交易系统(如有主管部门批复材料应一并上传)。

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各方均应遵从上述要求)。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按时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崂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申请书》(联合申请的,各方均须盖章);

(2)营业执照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委托办理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第2-4项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我局将对预公告期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我局“审核通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应选择如下账号(账户名均为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缴纳申请保证金200万元。通过审核并缴纳申请保证金的,为有效申请人。

(1)开户行:农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8*开通会员可解锁*734;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88895791

(2)开户行:建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71*开通会员可解锁*32103;联系人:尚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江伟,联系电话:88895800

(3)开户行:农商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351089;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开户行:交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72*开通会员可解锁*041551;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户行:招行青岛崂山支行;账号:5329*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刘学胜;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开户行:工行高科园支行;账号:38*开通会员可解锁*04388;联系人:许雪岩;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开户行:青岛银行崂山支行;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87;联系人:张茜;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开户行:民生银行香港东路支行;账号:27*开通会员可解锁*76;联系人:穆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正式出让公告发布后,有效申请人应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正式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本次缴纳的申请保证金不转为竞买保证金),参加竞买活动。有效申请人在拍卖活动中应进行报价。

4.有效申请人在正式出让时报名未报价而导致宗地未成交,或正式出让时未成功报名的,均视为违约,预公告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申请人如决定在土地正式出让时由其关联单位报名竞买,应在提交预公告申请时注明(关联单位资格要求同申请人),并在正式公告报名前,向我局补交关联单位名称等信息,关联单位在正式出让报名资料中亦应注明其关联的申请人。

六、其它事项

1.出让价款不含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费、契税等费用,上述税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包含住宅配套地下车位(库)(不包括人防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102.5003万元)。住宅配套地下车位(库)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不再单独核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

2.正式出让公告原则上于预公告有效申请人≥1家后发布。正式出让公告于本预公告结束前发布的,本预公告时间不变,预公告时间内仍接受预公告申请。

3.优惠措施:有效申请人或其关联单位竞得宗地的,允许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首付款不低于50%,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余款可延至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纳,以首付款缴纳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LPR)计算利息)。

4.非有效申请人及预公告期未申请的,在土地正式出让时仍可报名竞买,竞得土地的,其出让价款缴款时限按届时拍卖出让文件执行。

5.正式出让时成功报名的预公告有效申请人,所缴纳的预公告申请保证金在地块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地块未及时启动正式出让程序,预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有效申请人缴纳的预公告申请保证金(不计利息)。

6.申请人应密切关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qdscmh/#/)等媒体,或及时电话咨询相关情况,以免遗漏有关信息。

7.本预公告内容如有变化,我局将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媒体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届时以变更(或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C座1112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8977029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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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附件请从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或电话联系索取

土地出让预公告及申请书样本.docx

地形图.zip

建设条件意见书.pdf

土壤污染调查评审结果.jpg

规划设计条件.pdf

位置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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