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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资讯+河南省洛宁一高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一高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2.5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宁一高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包含门卫服务、保洁服务、宿管服务、高中部和初中部水设施维修、高中部和初中部电设施维修、高中部和初中部绿化养护等(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一高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一高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
3.1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洛宁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