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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竞拍,成交当日发布成交公示。由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交易中心于收到成交文件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必要服务费,其余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产交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经委托方同意后允许装修改造; 3、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商铺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对商铺内物品有处置权; 5、相关装修行为应满足《建筑法》《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房租赁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昆山开发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1)场所建筑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含本数)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等文体娱乐休闲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昆山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租赁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且装修金额大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办理图审合格证、施工许可证、质安监备案。 (3)租赁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装修金额小于30万元,房屋装修时应向昆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小型工程备案。 (4)租赁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装修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的维修及改造应由昆山市图审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依法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技术核查的,由建设单位在昆山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5)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6)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向昆山市数据局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6、本次招租部分房屋内(如有)阁楼、夹层尚未拆除,承租人负责将其拆除。 7、在苏州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由承租方按《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全部承担双方应付的服务费(包括溢价部分服务费)。 8、成交后租金及押金支付须由成交人账号出账,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1、企业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开通会员可解锁*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无产证 不带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