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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竞拍,成交当日发布成交公示。由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交易中心于收到成交文件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必要服务费,其余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1.场地以现状挂牌招租,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及施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2.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3.租赁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4.租赁场地不得转租(整体或部分); 5.严禁将标的资产作为“三合一”场所使用; 6.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需对标的资产进行重新改造,承诺施工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并缴纳装修押金后进行重新施工改造,承诺不破坏场地、周围绿化、附属设施等;承诺在装修期内,为标的资产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承诺所有针对标的资产的改造和装修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解除时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给承租方任何补偿。 (2)在租赁期内为标的资产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在标的资产内的自有财产购买财产一切险。 (3)自行办理(包括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和卫生等相关手续)经营或组织其他活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4)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标的资产地址上注册成立公司(企业),承诺在标的资产地址上只注册一家公司。 (5)未经出租方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经营场所随意扩展到标的物以外的地方,影响任何其他地方及公共利益。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截图;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 5. 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自助洗车等相关内容,意向承租方需以合作加盟形式在苏州开设10家以上店面(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相关照片等)且至少有一家经营时常超2年,合作加盟品牌应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品牌店在国内市场开设自助洗车门店不少于2000(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加盟品牌出具的承诺函等)。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开通会员可解锁*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1.根据苏地拨复【2010】22号土地批复文件和苏州市石湖景区工程指挥部【2012】15号会议纪要,石湖景区由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现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至苏州苏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根据苏吴地拨复【2017】31号土地批复文件和南石湖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委托协议,石湖景区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由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现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至苏州苏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 2.现状交付,无免租期。 3.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场地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场地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4.标的资产车位出租,石湖景区南门地面停车场车位出租,车位数量为12个。石湖景区东2停车场车位出租,车位数量为18个。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