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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氘代溶剂及氘代材料合成技术开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天圣路22号H栋4楼 |
埃思凯特(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640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天圣路22号H栋4楼,购置实验室反应釜、实验室精馏釜、旋转蒸发仪等实验室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用于氘代溶剂、氘代试剂、氘代芳烃、氘代杂芳烃、氘代稠环芳烃、氘代咔唑类衍生物、氘代药物中间体的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生产。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项目首次清洗废液和涉重金属实验清洗废液做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三期污水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根据《报告表》所述,实验室、检测室和仓库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H-03#、H-08#)排放。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室废包装物及玻璃器皿、初次清洗废液、废硅胶、废试剂、废样品、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医药/农药研发中心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A栋6楼 |
南京卓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879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A栋609、611、615、616、617、619室,购置反应釜、旋转蒸发仪等实验室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用于抗流感病毒药物原料、碳酸酐酶抑制剂盐酸多佐胺原料、KRAS靶点抑制剂原料、RHO激酶抑制剂原料、除草剂砜吡草唑核心异噁唑硫醚片段的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生产。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项目首次清洗废液做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根据《报告表》所述,实验室、原料间、样品间、溶剂间和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A-5#)排放。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渣废液、首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包装物、废试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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