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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8日我局对天柱县石洞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柱县石洞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6〕58号 | 2026.6.16 |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剑河县第六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6〕59号 | 2026.6.16 |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生态鹅综合养殖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黔东南环审〔2026〕11号 | 2026.6.18 |
黔东南环表〔2026〕58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柱县石洞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黔东南环表〔2026〕59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剑河县第六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审〔2026〕11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生态鹅综合养殖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