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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宣城市昊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汽车总成用精密五金件和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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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汽车总成用精密五金件和金属结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工业集中区歌场路68号
建设单位:宣城市昊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普维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宣城市昊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郎溪县歌场路68号,项目占地30亩,新建厂房、研发车间及附属建筑;拟购置全自动机械手机器人、全自动抛丸机、全自动组立机、剪板机、气保焊机、水性油漆自动喷漆机、光纤激光切割机、全自动数控打孔机、数控线切割机等设备,实现年产2.5万吨汽车总成用精密五金件和金属结构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来自下料工段产生的下料粉尘;抛丸工段产生的抛丸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工段产生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工段产生的打磨粉尘。
①下料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抛丸粉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处理后汇同调漆废气、晾干废气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DA003)排气筒排放。
④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园区化粪池收集后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钟桥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水性漆桶、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抛丸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及漆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含油废屑过滤除油后外售综合利用。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表。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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