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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利用3.55万吨工业废物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收集、贮存、利用3.55万吨工业废物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公司自有土地约15亩,依托已建厂房,购置剥线机、破碎机、粉碎机、螺旋出料机、螺旋分料机、螺旋送料机、摇床、下沉池、脱水机、压滤机、沉淀池、清水池、洗脱槽、浸洗槽、母液槽、电解设备、储罐等设备;年收集、贮存、利用3.55万吨工业废物(废电线、电缆0.5万吨;废覆铜板1万吨、废线路板1万吨;有机树脂类废物0.05万吨、含铜废物1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利用3.55万吨工业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具体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381004902@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A座512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
安徽烽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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