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诚和、东特)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江苏苏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 1000 吨柔性基板材料项目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一期)石化路 18 号

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项目利用厂内现有2915.37平方米GMP甲类车间(甲类车间C)新建柔性基板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吨柔性基板材料的生产能力。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碱洗废水、一次水洗废水、二次洗涤水、含铜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其中碱洗废水、一次水洗废水经蒸馏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水洗,不外排;二次洗涤水回用于碱液配置,不外排;含铜废水经蒸馏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NTA溶液配置、离心前混匀等,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用水、热水系统补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等,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同接管至太仓市水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雨水按《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执行。

2、按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相关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的通知》(太环发〔2024〕41号)文件要求,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以新带老”,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本项目共设2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甲苯、丙酮、丙烯酸、酚类、甲醇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等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

苏州东特绝缘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绝缘涂料及辅材项目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7号

苏州东特绝缘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空置区域(343m2)新建7条生产线,用于漆包线用绝缘涂料及辅材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聚氨酯绝缘漆2000吨、聚酰胺酰亚胺绝缘漆8000吨、聚酰亚胺绝缘漆1500吨、聚酰胺绝缘漆1500吨、绝缘漆稀释剂1500吨、绝缘漆添加剂100吨及环氧树脂绝缘漆400吨的生产规模。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至循环冷却装置。全厂循环冷却排水与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太仓市水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按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相关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的通知》(太环发〔2024〕41号)文件要求,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以新带老”,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本项目依托现有4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SO2、NOx、二甲苯、氨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等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