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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区总面积为99.26km2,共4个区块,区块一用地面积270.220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烟沪线,南至杨林塘,西至吴塘,北至袁门泾;区块二用地面积9131.090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通沪大道,南至沪苏通铁路,西至吴塘,北至秦江门;区块三用地面积296.710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浮浏路,南至紫薇路,西至新浏线,北至老朱泾;区块四用地面积227.947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南至沪安线南侧350米,西至沪安线,北至浏河。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2030年。
产业定位:规划形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设备三大主导产业能级跃升,布局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两大未来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3+2+1”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太仓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太仓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优良天数为312天,优良率为85.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μg/m3。根据2024年太仓市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结果,太仓市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年均评价指标均达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相应百分位数日均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相应百分位数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因此,太仓市属于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
现状补充监测:太仓高新区现状监测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或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补充监测:W1-W16、W19-W21、W23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W24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W17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超出II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W18监测断面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超出II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W22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出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87.50%的现状监测断面水质满足2023年水质目标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区内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地下水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评价区域内农用地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pH下的筛选值;所有居住用地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工业用地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底泥各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污染物风险筛选值,规划范围内底泥环境状况良好。
(7)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植被类型相对较少,主要为人工植被和农田植被。区域内野生动物有鸟、鼠、蛇、蛙、昆虫等小动物,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规划区域内外河道较多,水生生物主要有淡水养殖的鲫鱼、鲢鱼、草鱼等普通鱼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甲壳类动物;水生植物含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挺水植物和浮水植物。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发展轻污染、低污染产业,产业类型不突破现状产业,本次对项目引进提出严格的准入清单,同时通过对现有产业能级提升,对现状企业实施整治提升,规划末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现状均减少。根据太仓高新区区域开展的规划环评,结合现状及规划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太仓高新区本轮规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高新区废水全部接管区域污水处理厂,不突破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根据各污水处理厂预测,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对附近水体影响较小,但事故排放情况对附近水体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需做好防控措施和配备应急预案。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在道路旁无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噪声质量标准,所有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为4.31~8.22dB(A)。道路两侧4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4.01~7.92dB(A)。按照规划,在主要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10~50m宽的立体防护绿化带,这样就可降低交通噪声5~10dB(A)。如噪声降低10dB(A),则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40m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
(4)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园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厂发生污废水泄漏后迁移距离较小,因此污染物对周边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事故状态防护措施失效条件下,主要对废水排放处小范围内的地下水会产生一定影响。
(5)土壤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联系人:张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50028656@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科学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464152974@qq.com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环评(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