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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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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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

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详细需求见附件。

三、采购标的具体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9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包,包1为粮食类、粮油类、调料类、乳制品类,包2为肉食类、肉食杂碎类、水产类、禽类、蛋类,包3为蔬菜类、果品类、其他类。

四、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廖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294万元):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中财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食材

核心产品:无

服务内容: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历经铺税务所、煤炭坝税务所、灰汤税务所、黄材税务所

6

项目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范围。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办公室

验收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历经铺税务所、煤炭坝税务所、灰汤税务所、黄材税务所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5 8 12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第 2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概述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预算29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包,包1采购内容具体见下表,投标人按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量×价×折扣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各包结算金额不超过各包采购预算。

分包

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包1

粮食类、粮油类、调料类、乳制品类

66万元

66万元

注:供应商按照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食堂食材,含相应配送。

1.配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

历经铺税务所、煤炭坝税务所、灰汤税务所、黄材税务所。具体位置如下:

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8号

历经铺税务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金潭南路12号

煤炭坝税务所:宁乡市煤炭坝镇贺家湾村煤回路413号

灰汤税务所:宁乡市灰汤镇灰汤村迎宾路284号

黄材税务所:宁乡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

2.配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响应要求告知性规定,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

(一)投标人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包1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所投采购包中采购范围内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3.优选指标

(1)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注:评标时提供该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予以加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

(3)成功案例: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的新鲜食材类食材(含本包拟配送食材任意之一)供应项目案例的,予以加分。

(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进场后提供恒温仓库或冷链仓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加分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审。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6.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货物、服务,承诺与本项目需求部门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7.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完成需求中的各项工作。如果不配合采购人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索赔或拒付款项。

)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Δ为一般服务内容。“证明材料要求”项为“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供应商必须针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1)重复该需求。

(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

(3)详细描述响应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解释响应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5)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废标;有关表格部分的响应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的格式列出。若供应商可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

(6)供应商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

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此项内容作为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

(1)需求理解及配送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对采购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内容的理解,提交科学合理的配送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理解、②服务团队管理措施、③服务流程、④内部采购管理措施、⑤储存分拣管理措施、⑥运输措施等内容。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②服务时效管理、③食材质量把控措施及检验检疫、④不合格食材退换处置、⑤食品安全员工培训等内容。

(3)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含充分供应、按时保障、质量管控等措施,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内容。

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对如何实现指标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3、本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法规、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遇国家标准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拟需配送食材及要求

序号

分类

品种名称

1

粮食类

晚籼米

2

粮食类

晚粳米

3

粮食类

面粉

4

粮食类

糯米粉

5

粮食类

面条

6

粮食类

米粉

7

粮食类

泡打粉

8

粮食类

小米

9

粮食类

黑米

10

粮食类

绿豆

11

粮食类

红豆

12

粮食类

薏仁米

13

粮食类

黄豆

14

粮油类

菜籽油

15

粮油类

调和油

16

粮油类

茶油

17

粮油类

大豆油

18

粮油类

花生油

19

粮油类

葵花籽油

20

粮油类

橄榄油

21

调料类

味精

22

调料类

酱油

23

调料类

白醋

24

调料类

陈醋

25

调料类

鸡精

26

调料类

生抽

27

调料类

蚝油

28

调料类

蒸鱼豉油

29

调料类

老干妈

30

调料类

腐乳

31

调料类

食用盐

32

调料类

白砂糖

33

乳制品

原味酸奶

34

乳制品

果味酸奶

35

乳制品

鲜牛奶

备注:本表仅列举常用粮食、粮油、调料、乳制品,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

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技术指标

总体质量要求

(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2)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3)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投标人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

(4)食材生产日期至食材送达日期不超过食材保质期的 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 10 天以内的,食材生产日期至送达时间不能超过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食材生产日期至送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

大米质量标准

符合GB/T 1354中关于一级米的标准,加工精度为精碾,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3.0%,带壳稗粒≤3粒/公斤,带谷粒≤4粒/公斤。

6

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

通用面粉达GB/T 1355国家标准;高筋面粉达GB/T 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专用小麦粉达 GB/T 8607 标准,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含水量在12%-13%之间,颜色较淡,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

7

糯米粉

细度通过80筛目100%、水分13%±0.5%、含砂 <0.03%、酸度(以0.1N NaOH计)≤25毫升/100克、砷(以As计) ≤0.5毫克/公斤、铅(以Pb计) ≤0.5毫克/公斤;色泽洁白,无发霉变质的现象,无异味。口味嫩滑、细韧、不碜牙;

8

泡打粉

符合执行国家标准GB 1886.245《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产气量多,膨松快;

9

食用油通用标准

供应非转基因食用油。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产品标准符合:GB/T 1536。菜籽油国家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T 11765油茶籽油等最新国家相关标准。

10

调味品

产品标准符合:GB/T 5461食用盐;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T 18186 酿造酱油 、GB/T 18187 酿造食醋、SB/T 10371鸡精调味料、GB/T 21999蚝油;GB/T 317白砂糖。未列明的调味品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最新国家相关标准。

11

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产品标准符合: GB/T 10462绿豆国家标准,GB/T 20442小豆国家标准,T/WLNHL 001红薯粉丝(绿豆面)加工技术操作规范,DB45/T 1814马铃薯生全粉加工技术规程等最新国家相关标准。

12

乳制品

100%生牛乳或100%生牛乳发酵。产品标准符合: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酸奶送货日期不超过产品生产日期5天,低温鲜奶上市当天配送。

#

13

其他食材质量标准

未详细列明的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

14

服务要求

配送要求

(1)一般配送要求:采购人按期(日/周)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上午7点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

(2)应急保障要求: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需求后1个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5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本包采购的食材。

#

是,提供自有证明或固定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产权证明、合作协议之一及检测场地、质量检测设备照片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质量检验能力

(1)能够检测成品和半成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

(2)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微生物,至少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3)能够检测食材中的重金属,至少包括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

(4)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农药(至少包含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残留。

(5)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

17

食品安全责任险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供应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等。

商务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

序号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保持稳定,团队人员变更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未提前告知采购人擅自变更服务人员,影响配送服务质量的,参照违约风险管控要求第1(1)点执行。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须配有项目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采购员1名、会计1名、配送司机2名,为保证服务质量,各岗位不允许相互兼职,须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会计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

#

是,出具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除会计外其他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风险管控要求

2.1质量安全把控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

2

投标人供应以下食品的,采购人全部退货,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10)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3

凡投标人所供应货物应为原箱包装,拆包或重组包装的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定量包装批量误差不应超过实际标示的5%。

2.2应急保障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

2.3违约风险管控要求

序号

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先送货后结账的模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以下约定及合同违约相关条款处理: (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2)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3)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出现三次终止供货合同; (4)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并拒绝退换的;

(5)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退换货。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1)投标人以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包括对部分食材不再供货; (2)投标人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按照供货约定逾期1天没有供应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包括对部分食材没有供货的; (3)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提价的。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4履约验收要求

序号

指标

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总体要求

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库房管理人员、餐饮团队人员、投标人送货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验收时间和地点

(1)验收时间:到货当天。

(2)验收地点:采购人规定的送货地点。

(3)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5)验收内容

(a)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b)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需求一致。

3.到货当天经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由采购人验收小组负责人出具签字验收单。

#

2

验收要求

1.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采购人定期清扫消毒,保持清洁,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验收场所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验收小组按前1天发出的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货不对版、质量不好、价格明显过于偏高的食材不予验收且有权拒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

3.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材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货物,按核对品种→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质量、价格验收→签名确认→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所有食材都要鉴别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向投标人提出退货和更换,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流入。

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卫生合格报告书,肉类产品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票、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要一致。投标人以提供原件为主,不能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3)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抽查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过关或影响食用安全的,对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要求投标人退货或更换。

4.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5.包装带箱、筐的食材按照去除箱、筐后的重量计算。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库管人员进行倒筐称重,共同签字确认。

2.5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指标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定价和结算依据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实际结算金额=货物数量×市场价×折扣率。市场价按当地大型农产品市场或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信息(如有分高中低三档的,按中档价格;如为单一价格的,则按单一价格)、签约合同价(中标折扣率)及所供货物的数量结算。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时需求单上数量送货,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货物价格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调查,经双方签字确认,价格确认表存档于采购人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下月价格。

3、所有定价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审核确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人工工资上调等风险因素,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货物的购置成本,以及人工、管理、财务、配送到指定地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遇某品目食材市场价格在一个价格周期(一个月)内出现剧烈波动超过5%以上的,中标人应主动向采购人提交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该食材的结算价格在该价格周期可做调整。 5、本包实际结算总价格不超过本包采购预算。

2

付款方式

1、次月2日内(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采购人核对上月的货款。

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货物验收单据、付款明细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采购人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付款时间须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联络方式通知中标人。

第二册 2肉食类、肉食杂碎类、水产类、禽类、蛋类

一、项目概述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预算29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包,包2采购内容具体见下表,投标人按照包内容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量×单价×折扣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各包结算金额不超过包采购预算。

分包

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包2

肉食类、肉食杂碎类、水产类、禽类、蛋类

150万元

150万元

注:供应商按照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食堂食材,含相应配送。

1.配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

历经铺税务所、煤炭坝税务所、灰汤税务所、黄材税务所。具体位置如下:

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8号

历经铺税务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金潭南路12号

煤炭坝税务所:宁乡市煤炭坝镇贺家湾村煤回路413号

灰汤税务所:宁乡市灰汤镇灰汤村迎宾路284号

黄材税务所:宁乡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

2.配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响应要求告知性规定,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

(一)投标人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包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所投采购包中采购范围内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3.优选指标

(1)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注:评标时提供该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予以加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

(3)成功案例: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的食材类(含本包拟配送食材任意之一)供应项目案例的,予以加分。

(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进场后提供恒温仓库或冷链仓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加分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包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货物必须由小微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货物、服务,承诺与本项目需求部门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7.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完成需求中的各项工作。如果不配合采购人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索赔或拒付款项。

)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Δ为一般服务内容。“证明材料要求”项为“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供应商必须针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1)重复该需求。

(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

(3)详细描述响应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解释响应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5)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废标;有关表格部分的响应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的格式列出。若供应商可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

(6)供应商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

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此项内容作为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

(1)需求理解及配送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对采购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内容的理解,提交科学合理的配送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理解、②服务团队管理措施、③服务流程、④内部采购管理措施、⑤储存分拣管理措施、⑥运输措施等内容。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②服务时效管理、③食材质量把控措施及检验检疫、④不合格食材退换处置、⑤食品安全员工培训等内容。

(3)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含充分供应、按时保障、质量管控等措施,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内容。

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对如何实现指标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3、本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法规、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遇国家标准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拟需配送食材及要求

序号

分类

品种名称

1

猪肉及各部件

花猪肉

2

猪肉及各部件

五花肉

3

猪肉及各部件

肥肉

4

猪肉及各部件

腿肉

5

猪肉及各部件

里脊肉

6

猪肉及各部件

排骨

7

猪肉及各部件

猪脚

8

猪肉及各部件

猪肝

9

猪肉及各部件

猪肚

10

猪肉及各部件

猪腰

11

猪肉及各部件

猪血

12

猪肉及各部件

猪耳尖

13

猪肉及各部件

猪肘子

14

猪肉及各部件

肥肠

15

猪肉及各部件

猪尾巴

16

猪肉及各部件

腊猪肉

17

牛肉及各部件

黄牛肉

18

牛肉及各部件

牛里脊

19

牛肉及各部件

牛腱子

20

牛肉及各部件

牛腩

21

牛肉及各部件

牛肚

22

牛肉及各部件

牛舌

23

牛肉及各部件

牛百叶

24

牛肉及各部件

牛蹄

25

牛肉及各部件

牛排

26

牛肉及各部件

牛尾巴

27

牛肉及各部件

腊牛肉

28

羊肉及各部件

羊肉

29

羊肉及各部件

羊排

30

羊肉及各部件

羊杂

31

羊肉及各部件

腊羊肉

32

水产类

去内刁子鱼

33

水产类

去内草鱼

34

水产类

去内鳙鱼

35

水产类

去内鲫鱼

36

水产类

基围虾

37

水产类

去内小仔鱼

38

水产类

小黄鱼

39

水产类

去内鲈鱼

40

水产类

带鱼

41

水产类

新鲜河虾

42

水产类

去内鳜鱼

43

水产类

鳙鱼头

44

水产类

黄鸭叫

45

水产类

腊鱼

46

禽肉及各部件

黑脚鸡

47

禽肉及各部件

三黄鸡

48

禽肉及各部件

普通老母鸡

49

禽肉及各部件

乌鸡

50

禽肉及各部件

仔鸭

51

禽肉及各部件

老水鸭

52

禽肉及各部件

鸡腿

53

禽肉及各部件

鸡翅

54

禽肉及各部件

鸡胗

55

禽肉及各部件

鸡杂

56

禽肉及各部件

鸭腿

57

禽肉及各部件

鸭掌

58

禽肉及各部件

腊鸡

59

禽肉及各部件

腊鸭

60

蛋类

土鸡蛋

61

蛋类

鲜鸡蛋

62

蛋类

盐鸭蛋

63

蛋类

皮蛋

备注:本表仅列举常用肉食、肉食杂碎、水产、禽、蛋,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

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技术指标

总体质量要求

(1)肉类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或采购人所在地区最新标准执行。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3)肉类供应商供应的动物类食材必须经过检验检疫,每一批次产品应提交相关监管部门颁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等。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

(4)保证所供肉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参考正规市场品质及来源。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

通用质量要求

(1)鲜肉品需表皮洁净、色泽鲜亮、脂肪洁白;肉质紧密无淋巴瘤,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外表微干或微湿润,脂肪团聚于表面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2)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

(3)产品标准符合:GB/T 9959.1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颜色正常,新鲜,无异味,无注水。

(4)所供生鲜肉确保为出厂后24小时内;冻肉确保为出厂后3个月内。

#

6

五花肉质量要求

一级五花肉,肥膘厚度≤2.0cm,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层见花。猪皮干净无猪毛,猪肉肥瘦均匀,颜色要鲜艳。无淋巴结、异物和不洁。肌肉颜色粉红至深色,脂肪/皮肤颜色乳白至微黄,猪肉应有气味,略有肉腥,无异味,柔软湿润不粘手,肌肉纤维清晰有弹性,指压后凹陷可恢复。

7

肋排骨质量要求

纹理清晰,边缘整齐。

8

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

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血污、泥污、颜色正常。 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黏膜、无边油。 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黏膜。 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泥污。 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 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 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 猪心: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 猪肝: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 猪口条: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 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

9

牛肉通用质量要求

精修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光泽有正常油脂分泌,触摸略感黏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

10

牛腩质量要求

精修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

11

羊肉质量要求

精修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12

冻畜肉质量要求

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 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 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 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13

禽类

产品标准符合: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新鲜、卫生、干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包装的设计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要求等。

14

鲜鸡(鸭、鹅)类质量要求

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 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尤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 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15

鲜鸡类各部件质量要求

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 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无血水血污、允许有少数斑、允许剪修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 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品质新鲜、无残骨无伤斑及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外形美观。 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 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渍。 鸡胗: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瘀血、病变。 鸡心:品质新鲜、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瘀血、病变,气味正常。 鸡脖:品质新鲜、去颈部皮、无羽毛、无血污。 鸡头: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伤斑、无溃烂、无血污。

16

禽肉(冻)

色泽: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 外表: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气味:无腐臭气味 包装: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17

鱼类

外表新鲜,色泽发亮,肉质好。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鱼锶紧闭,锶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

18

活虾

外表新鲜,色泽发亮,肉质好。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虾皮壳发亮,呈青白色,肉质坚实、细嫩

19

水产品加工品

产品标准符合: 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冻鱼产品符合:GB/T 18109-2024标准富有光泽,鱼鳞不易脱落,呈鲜红或紫红,眼球饱满,角膜清晰,坚实,富有弹性。

20

服务要求

配送要求

(1) 一般配送要求:采购人按期(日/周)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上午7点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

(2)应急保障要求: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需求后1个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

配送车辆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固定租赁2台以上冷藏车辆,确保24小时响应,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

22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本包采购的食材。

#

是,提供自有证明或固定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产权证明、合作协议之一及检测场地、质量检测设备照片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质量检验能力

(1)能够检测肉制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

(2)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微生物,至少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4)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重金属,至少包括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

(5)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农药(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和兽药(磺胺类、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氯丙嗪、替米考星、甲硝唑、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氯毒素、AOZ、SEM、无氯芬酸钠)残留。

(6)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

24

食品安全责任险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供应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等。

商务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

序号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保持稳定,承诺项目执行期间人员变动不超过20%。团队人员变更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未提前告知采购人擅自变更服务人员,影响配送服务质量的,参照违约风险管控要求第1(1)点执行。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须配有项目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采购员1名、会计1名、配送司机2名,为保证服务质量,各岗位不允许相互兼职,须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会计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

#

是,出具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除会计外其他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风险管控要求

2.1质量安全把控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

2

投标人供应以下食品的,采购人全部退货,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10)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3

凡投标人所供应货物应为原箱包装,拆包或重组包装的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定量包装批量误差不应超过实际标示的5%。

2.2应急保障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

2.3违约风险管控要求

序号

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先送货后结账的模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以下约定及合同违约相关条款处理: (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3)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3)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出现三次终止供货合同; (4)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并拒绝退换的;

(5)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退换货。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1)投标人以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包括对部分食材不再供货; (2)投标人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按照供货约定逾期1天没有供应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包括对部分食材没有供货的; (3)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提价的。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4履约验收要求

序号

指标

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总体要求

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库房管理人员、餐饮团队人员、投标人送货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验收时间和地点

(1)验收时间:到货当天。

(2)验收地点:采购人规定的送货地点。

(3)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5)验收内容

(a)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b)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需求一致

3.到货当天经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由采购人验收小组负责人出具签字验收单。

#

2

验收要求

1.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采购人定期清扫消毒,保持清洁,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验收场所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验收小组按前1天发出的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货不对版、质量不好、价格明显过于偏高的食材不予验收且有权拒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

3.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材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货物,按核对品种→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质量、价格验收→签名确认→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所有食材都要鉴别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向投标人提出退货和更换,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

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卫生合格报告书,肉类产品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票、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要一致。投标人以提供原件为主,不能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3)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抽查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过关或影响食用安全的,对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要求投标人退货或更换。

4.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5.包装带箱、筐的食材按照去除箱、筐后的重量计算。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库管人员进行倒筐称重,共同签字确认。

#

2.5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指标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定价和结算依据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实际结算金额=货物数量×市场价×折扣率。市场价按当地大型农产品市场或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信息(如有分高中低三档的,按中档价格;如为单一价格的,则按单一价格)、签约合同价(中标折扣率)及所供货物的数量结算。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时需求单上数量送货,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货物价格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调查,经双方签字确认,价格确认表存档于采购人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下月价格。

3、所有定价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审核确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人工工资上调等风险因素,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货物的购置成本,以及人工、管理、财务、配送到指定地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遇某品目食材市场价格在一个价格周期(一个月)内出现剧烈波动超过5%以上的,中标人应主动向采购人提交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该食材的结算价格在该价格周期可做调整。 5、本包实际结算总价格不超过本包采购预算。

2

付款方式

1、次月2日内(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采购人核对上月的货款。

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货物验收单据、付款明细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采购人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付款时间须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联络方式通知中标人。

第三册 3蔬菜类、果品类、其他类

一、项目概述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预算29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包,包3采购内容具体见下表,投标人按照包内容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量×单价×折扣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各包结算金额不超过包采购预算。

分包

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包3

蔬菜类、果品类、其他类

78万元

78万元

注:供应商按照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食堂食材,含相应配送。

1.配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

历经铺税务所、煤炭坝税务所、灰汤税务所、黄材税务所。具体位置如下:

宁乡市税务局三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宁乡市税务局二环路办公区: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8号

历经铺税务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金潭南路12号

煤炭坝税务所:宁乡市煤炭坝镇贺家湾村煤回路413号

灰汤税务所:宁乡市灰汤镇灰汤村迎宾路284号

黄材税务所:宁乡市黄材镇宁黄西路18号

2.配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响应要求告知性规定,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

(一)投标人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包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所投采购包中采购范围内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3.优选指标

(1)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注:评标时提供该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予以加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予以加分考虑。

(3)成功案例: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的新鲜食材类食材(含本包拟配送食材任意之一)供应项目案例的,予以加分。

(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进场后提供恒温仓库或冷链仓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加分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审。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6.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货物、服务,承诺与本项目需求部门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7.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完成需求中的各项工作。如果不配合采购人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索赔或拒付款项。

)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Δ为一般服务内容。“证明材料要求”项为“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供应商必须针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1)重复该需求。

(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

(3)详细描述响应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解释响应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5)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废标;有关表格部分的响应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的格式列出。若供应商可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

(6)供应商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

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此项内容作为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

(1)需求理解及配送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对采购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内容的理解,提交科学合理的配送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理解、②服务团队管理措施、③服务流程、④内部采购管理措施、⑤储存分拣管理措施、⑥运输措施等内容。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②服务时效管理、③食材质量把控措施及检验检疫、④不合格食材退换处置、⑤食品安全员工培训等内容。

(3)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含充分供应、按时保障、质量管控等措施,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内容。

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对如何实现指标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3、本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法规、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遇国家标准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拟需配送食材及要求

序号

分类

品种名称

1

蔬菜类

西兰花

2

蔬菜类

上海青

3

蔬菜类

丝瓜

4

蔬菜类

交瓜

5

蔬菜类

冬瓜

6

蔬菜类

冬笋

7

蔬菜类

冬苋

8

蔬菜类

凤尾菌

9

蔬菜类

包菜

10

蔬菜类

红皮洋葱

11

蔬菜类

四季豆

12

蔬菜类

土藠头

13

蔬菜类

土豆

14

蔬菜类

大红椒

15

蔬菜类

小白菜

16

蔬菜类

小米椒

17

蔬菜类

小芋头

18

蔬菜类

尖红椒

19

蔬菜类

尖青椒

20

蔬菜类

快菜

21

蔬菜类

生菜

22

蔬菜类

扁豆

23

蔬菜类

红菜苔

24

蔬菜类

有机花菜

25

蔬菜类

朝天椒

26

蔬菜类

木豌豆

27

蔬菜类

杏鲍菇

28

蔬菜类

榨菜头

29

蔬菜类

油菜苔

30

蔬菜类

油麦菜

31

蔬菜类

淮山

32

蔬菜类

白萝卜

33

蔬菜类

秀针菇

34

蔬菜类

秋葵

35

蔬菜类

紫苏

36

蔬菜类

红萝卜

37

蔬菜类

老南瓜

38

蔬菜类

芥兰头

39

蔬菜类

芽白

40

蔬菜类

苦瓜

41

蔬菜类

茄子

42

蔬菜类

莲藕

43

蔬菜类

莴笋叶

44

蔬菜类

莴笋头

45

蔬菜类

菜心

46

蔬菜类

菜苔

47

蔬菜类

菠菜

48

蔬菜类

萝卜菜

49

蔬菜类

蒜苗

50

蔬菜类

蘑菇

51

蔬菜类

螺丝椒

52

蔬菜类

西红柿

53

蔬菜类

西芹

54

蔬菜类

西葫芦

55

蔬菜类

豆角

56

蔬菜类

辣椒节

57

蔬菜类

金针菇

58

蔬菜类

雪里红

59

蔬菜类

青中椒

60

蔬菜类

青线椒

61

蔬菜类

青菜头

62

蔬菜类

韭菜

63

蔬菜类

韭黄

64

蔬菜类

香芋

65

蔬菜类

香芹菜

66

蔬菜类

鸡心包

67

蔬菜类

黄瓜

68

蔬菜类

齐心白

69

蔬菜类

生姜

70

蔬菜类

大蒜籽

71

蔬菜类

黄干椒

72

蔬菜类

红薯叶

73

蔬菜类

速冻玉米

74

蔬菜类

脱水蔬菜

75

蔬菜类

其它

76

果品类

仁果类(哈密瓜、梨、苹果、西瓜等)

77

果品类

浆果类(葡萄、草莓、猕猴桃、杨桃等)

78

果品类

核果类(樱桃、桃、枣、李、杏、芒果等)

79

果品类

柑果类(橘、柑、柚子、橙子、柠檬等)

80

果品类

坚果类(核桃、板栗、开心果等)

81

果品类

热带水果(香蕉、菠萝、甘蔗、椰子等)

82

其他类

枸杞子

83

其他类

干红(黄)椒(整)

84

其他类

干红辣椒粉

85

其他类

干萝卜条

86

其他类

梅干菜

87

其他类

干香菇

88

其他类

香菇

89

其他类

黑木耳

90

其他类

干茶树菇

91

其他类

腐竹

92

其他类

白芷

93

其他类

银耳

94

其他类

白莲

95

其他类

速冻饺子

96

其他类

汤圆

备注:本表仅列举常用蔬菜、果品其他类,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

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技术指标

总体质量要求

(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2)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3)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投标人应在交货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

(4)食材生产日期至食材送达日期不超过食材保质期的 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 10 天以内的,食材生产日期至送达时间不能超过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食材生产日期至送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

尖青椒、尖红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鲜艳,有光泽,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虫眼、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长度不低于8厘米(不含柄长),宽不低于3厘米;

6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隙、水分少、发糠

7

老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8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

丝瓜

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0

白萝卜

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11

红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12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一般为3-4节,无外伤、藕头、断裂、泥土、褐斑、干萎色黄。

13

莴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断面碧绿,叶少,无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黄叶、毛根、泥土。

14

西红柿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

15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无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毛根、泥土、糙皮。

16

蘑菇

菌盖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无腐烂、破损、潮湿、粘手、菌身不完整、色暗淡、发黑、异味。

17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18

蒜苗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掐之易断 无梗粗、颜色黄绿、表面有皱纹、梗尖干黄、掐之不断。

19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20

芹菜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无黄叶、梗伤、水锈、腐烂、断裂、枯萎。

21

有机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无黑斑、污点、花蕾发黄、粗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伤、虫害。

22

小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23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无泥土、杂物、黄叶、斑、枯萎、无尖、腐烂、无蜗牛。

24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内以内;无泥土、黄叶、干软、断裂、腐烂。

25

水果、坚果总体质量要求

产品标准符合: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基本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时,其长度不能超过1cm。

26

仁果类质量要求

果皮光滑、着色均匀、有光泽、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27

浆果类质量要求

(1)果实、色泽良好,果皮光滑,新鲜、清洁、硬实、无异味,成熟度适宜,整齐度较高;

(2)无烂果、过熟、日伤、褪色斑、疤痕、雹伤、冻伤、皱缩、空腔、畸形果、裂果、病虫害及机械伤;

(3)果穗完整,新鲜洁净,外形美观,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无异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常气味和滋味,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生理成熟度;

28

核果类质量要求

具有相似品种/品牌特征,果面洁净,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29

柑果类质量要求

(1)果形:果实端正;

(2)色泽:色泽均匀;

(3)果面:果面光洁,无机械伤、日灼斑及锈壁虱危害斑,其他斑疤及药迹等附着物的面积全并计算不超过0.5cm2。最大斑块直径不超过0.2cm。

30

热带水果质量要求

(1)果形:果实端正;

(2)色泽:色泽均匀;

(3)果面:果面光洁,无机械伤、日灼斑及锈壁虱危害斑,其他斑疤及药迹等附着物的面积全并计算不超过0.5cm2。最大斑块直径不超过0.2cm。

31

蔬菜加工品

产品标准符合:DB23/T 1417绿色食品速冻玉米加工技术规程,DB23/T 838脱水蔬菜加工技术规程;无虫蛀蚀,饱满,无异味

32

其他食材质量标准

产品标准符合:速冻饺子、GB/T 23786速冻汤圆、SB/T 104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最新国家相关标准。

未详细列明的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

33

服务要求

配送

要求

一般配送要求:采购人按期(日/周)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上午7点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

应急保障要求: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需求后1个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配送车辆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固定租赁2台以上冷藏车辆,确保24小时响应,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

35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本包采购的食材。

#

是,提供自有证明或固定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产权证明、合作协议之一及检测场地、质量检测设备照片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质量检验能力

(1)能够检测成品和半成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

(2)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微生物,至少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3)能够检测食材中的重金属,至少包括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

(4)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农药(至少包含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残留。

(5)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

37

食品安全责任险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供应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等。

商务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

序号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保持稳定,承诺项目执行期间人员变动不超过20%。团队人员变更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未提前告知采购人擅自变更服务人员,影响配送服务质量的,参照违约风险管控要求第1(1)点执行。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须配有项目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采购员1名、会计1名、配送司机2名,为保证服务质量,各岗位不允许相互兼职,须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除会计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

#

是,出具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除会计外其他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风险管控要求

2.1质量安全把控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

2

投标人供应以下食品的,采购人全部退货,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10)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3

凡投标人所供应货物应为原箱包装,拆包或重组包装的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定量包装批量误差不应超过实际标示的5%。

2.2应急保障方案要求

序号

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含人员救助、危险溯源、责任追究等。

2.3违约风险管控要求

序号

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先送货后结账的模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以下约定及合同违约相关条款处理: (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4)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3)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出现三次终止供货合同; (4)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并拒绝退换的;

(5)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退换货。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1)投标人以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包括对部分食材不再供货; (2)投标人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按照供货约定逾期1天没有供应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包括对部分食材没有供货的; (3)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提价的。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4履约验收要求

序号

指标

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总体要求

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库房管理人员、餐饮团队人员、投标人送货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验收时间和地点

(1)验收时间:到货当天。

(2)验收地点:采购人规定的送货地点。

(3)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5)验收内容

(a)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b)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需求一致

3.到货当天经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由采购人验收小组负责人出具签字验收单。

#

2

验收要求

1.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采购人定期清扫消毒,保持清洁,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验收场所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验收小组按前1天发出的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货不对版、质量不好、价格明显过于偏高的食材不予验收且有权拒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

3.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材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货物,按核对品种→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质量、价格验收→签名确认→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所有食材都要鉴别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需向投标人提出退货和更换,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

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卫生合格报告书,肉类产品应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票、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内容与产品内容要一致。投标人以提供原件为主,不能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3)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抽查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过关或影响食用安全的,对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要求投标人退货或更换。

4.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5.包装带箱、筐的食材按照去除箱、筐后的重量计算。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库管人员进行倒筐称重,共同签字确认。

2.5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指标要求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定价和结算依据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实际结算金额=货物数量×市场价×折扣率。市场价按当地大型农产品市场或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信息(如有分高中低三档的,按中档价格;如为单一价格的,则按单一价格)、签约合同价(中标折扣率)及所供货物的数量结算。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时需求单上数量送货,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货物价格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调查,经双方签字确认,价格确认表存档于采购人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下月价格。

3、所有定价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审核确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人工工资上调等风险因素,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货物的购置成本,以及人工、管理、财务、配送到指定地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遇某品目食材市场价格在一个价格周期(一个月)内出现剧烈波动超过5%以上的,中标人应主动向采购人提交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该食材的结算价格在该价格周期可做调整。 5、本包实际结算总价格不超过本包采购预算。

2

付款方式

1.次月2日内(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采购人核对上月的货款。

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货物验收单据、付款明细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采购人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付款时间须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联络方式通知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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