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X纪追偿案法律服务采购】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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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重庆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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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X纪追偿案法律服务采购】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X纪追偿案法律服务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投资额(¥ 元)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永川区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对被告(被执行人)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 2.财产保全。查询自然人保证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3.诉讼程序立案、参与庭审、庭后沟通、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 4. 快速推进抵押物处置流程。 5.中选机构在履职过程中收到我公司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函件、邮件、电话、短信通知中选机构或承办本合同所涉案件授权委托人),中选机构承诺我公司通知发出后在2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指定地点接洽相关代理事宜,否则我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代理关系,与中选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所涉全部代理费,我公司有权拒付,对已支付的代理费有权要求其退还。 6.中选机构须于执行立案之日起半年内(指以我公司账户到账为准)收到案款,或将案涉抵押物在淘宝网挂网公告拍卖信息(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异议耽搁时间作相应顺延),在规定期限内收到案款或挂网公告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到案款或挂网公告拍卖的,履约保证金没收不退,且我公司有权解除代理合同。 7.拟以中选机构的采购成交价为基础,设置以下奖惩机制:自执行立案之日起,半年以内收回的案款,执行阶段代理费上浮20%;半年至一年以内收回的案款,执行阶段代理费上浮10%;一年至一年半内收回的案款,执行阶段代理费不上浮;一年半及两年收回的案款下浮10%;(注:案款收回的时间及金额依据我公司账户到账为准) 供应商报名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服务时限及说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2026.5.11

服务金额:¥元

金额说明:诉讼阶段不超过9864元,执行阶段不超过实际回收金额的6%

选取方式:择优+直选

选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

采购需求书下载: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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