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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木垒县新户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 E652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木垒县新户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以昌州水字【2025】2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鹏伟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木垒县新户镇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设施配套工程新建输配水管道20.123公里,设计流量0.02-0.467m3/s,配套建筑物80座。依据《水利水电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设计规范》(SL252-2017)确定工程级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2.2 建设地址:木垒县新户镇
2.3 质量标准:合格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昌吉州木垒县新户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含平行检测)。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3.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2 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指引供水管道工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4.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任命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并出具聘书。)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类似业绩指引供水管道工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且能反映出是本人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监理工作,但是同一县(市、区)同类型小型工程除外;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鹏伟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