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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2026年春节氛围灯笼采购安装项目,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招标。
2.招标方式:比选
3.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清镇市2026年春节氛围灯笼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清镇市。
(3)项目主要内容:在百花路、清州大道、花园路、滨湖路、观清路、龙凤大道、百马大道、红枫北街、红枫街、红旗路、云峰路、云岭东路、云站路、东门桥收费站、庙儿山高速出入口、东门桥广场周边等多条主要道路沿线路灯杆上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灯笼,具体实施道路及时间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4)服务期:50日历天(含制作悬挂灯笼、悬挂期间维护以及拆除全过程)。
(5)最高限价:贰拾叁万零叁佰贰拾陆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高空作业证书(特种作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诚信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投标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
5.2 报名地点:清镇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技术科(清镇市金盆路10号),或者通过554119775@qq.com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扫描件)。
5.3报名所需资料:由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 投标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未按时参加报名的投标比选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5.5 比选文件获取: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或者报名时获取。
6.公告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7.比选事项
7.1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如因特殊情况比选时间变更,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7.2比选地点: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四楼技术科。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2 地址:清镇市金盆路10号
8.3 联系人:郭主任
8.4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清镇市2026年春节氛围灯笼采购安装项目(灯笼采购安装)-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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