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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加格达奇区光明路87号
邮 编:165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加格达奇区甘河右岸堤防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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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加格达奇区加格达奇河东小河治理 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8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 |
加格达奇区加格达奇河西支沟治理 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4 |
加格达奇区防洪工程城区甘河 左岸堤防消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10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5 |
加格达奇城区防洪工程东小河上段 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1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6 |
加格达奇区甘河左岸白桦及加南防洪工程建设项目 |
加环建字[2025]12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