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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以下简称“公共事业服务局”)拟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二期生态绿化”、“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总部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三个养护服务项目开展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踊跃参与本次报价。
一、服务范围和审核内容
| 包/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同金额 |
| 1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2677.307万元 |
| 2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二期生态绿化 养护服务项目 |
158万元 |
| 3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总部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51.2883万元 |
| 合计金额 |
2886.5953万元 |
|
审核内容:
1.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对2025年度苗木移栽补栽及暂列金等服务内容进行结算审核,剩余服务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待服务期满后进行结算审核。
2.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二期生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年度结算审核。
3.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总部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年度结算审核。
二、项目地点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分包。
四、询价报价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2.本次报价需报送具体金额(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包含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应一次性计入本次报价,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增加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预算为9万元。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根据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六、所需资料
1.报价函(需体现能取得联系的公司地址、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电话等信息);
2.报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4.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5.提供材料需保障其真实性,若经查有不实之处,将被取消报价资格。
请供应商根据本次咨询服务需求内容,将以上报价文件纸质装订版盖章原件一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东414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时间9:30-12:00,下午14:30-17: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人解释为准,公告解释权归公共事业服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