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04
发布于
安徽淮南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002003004 90b3ea0a-76f8-41e6-a0e0-5f4882d33cb9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安徽省滁州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省滁州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林业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1号

联系人及电话

范迪克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夏骄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价(元/%)

637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许文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建【造】11*开通会员可解锁*6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自接到编制任务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后续服务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质量标准

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业绩

肥西县环巢湖大道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价(元/%)

629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鲁娟娟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建【造】1112*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自接到编制任务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后续服务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质量标准

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业绩

2020年道路绿化工程(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价(元)

6248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曹凤启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建【造】11*开通会员可解锁*5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自接到编制任务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后续服务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质量标准

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业绩

庐州公园(庐阳区段)一期东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2000元;评委费124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