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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北侧地块(6栋厂房)智能化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数据投资备[202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科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科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安防智能化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灌云县杨集镇城西村工业园区;
(2)招标范围:全光网布线、弱电管网、视频监控、车辆出入管理、人员出入道闸、人脸门禁管理、计算机网络、网络机房、电子巡更对讲等,具体详见全费用清单;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保证正常使用;
(4)最高投标限价:1088065.18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货物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7)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8)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5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类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
(1)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7.1投标单位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与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与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http://www.guanyun.gov.cn/gyggzy/)。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科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联系人: 叶工 联系人: 霍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魏倩
邮编: 222200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邮编:222200
电子邮箱:jiangsuruhao@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