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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1001 c837efeb-750f-4dee-90d2-f4f90871b515 2025/11/21 09:30 南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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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产研院6号楼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产研院6号楼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产研院6号楼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
2.1.2 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约为214万元。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为:园区内原有景观、绿化、给排水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提档并级改造。
2.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苗木的成活率要求 100%。绿化养护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南通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试行)》二级养护标准2年。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标准或新规范发布,则按最新发布的执行。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为本投标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 根据苏清办【2024】12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4.2 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 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 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4)在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人需先在南通市区平台进行注册,然后返回南通开发区平台进行登录,诚信库信息提交后自动通过,无需审核。 (5)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询问。
(6)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详见附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7)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10.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 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 IP 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杜赟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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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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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2521193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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