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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1001 d08a92de-4737-448f-8e76-b2d1c9df4ae5 2025/10/23 09:30 徐州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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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集镇第4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集镇第4标段已由徐州市农业农村局以徐农复﹝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睢宁县沙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集镇第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睢宁县沙集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泵站9座、沟渠疏浚0.699km、衬砌渠道18.261km、渠系建筑物934座、沟道护砌1.393km,田间道路工程8.212km,输变电线路配套等;
2.3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包括防渗渠过路涵、道路、一化泵站、农桥、泵站维修、渡槽 倒虹吸 过渠、土地平整、农田林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合同估算价:945.027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9450271.51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17个标段,本公告为第04标段;
注: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参与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7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连续3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年龄+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起,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
(2)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
(3)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6)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1保险机构电子保函、1担保机构电子保单、1保险机构书面保函、1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捌万元整;
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932*开通会员可解锁*68300231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商务标)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7.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
7.3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 分 |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参与睢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8.其他内容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11.监督单位
行政监管部门: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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