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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3001 057be783-8933-4381-95b4-ce030d5c224b 2025/11/10 16:00 六安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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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ZQ-F-20251031
2、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市检察院
4、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5、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4号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最高限价(费率):收费标准的80%
8、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9、服务(发包)范围: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概况。
10、服务周期: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项目概况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技术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主要包括外墙面维修、屋面维修、外窗更换、走廊及电梯厅、卫生间吊顶更换、外墙雨水管更换、外墙冷凝管更换、屋面避雷带更换、围墙维修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服务范围
2.1、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检测清单,并经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质量巡查:协助委托人开展工程现场巡查及内业资料检查等,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④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
2.2、检测单位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检验评审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过程检测。检测单位要按规范及委托人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实际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3、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收费标准的80%,且项目总费用不超过5.35万元(如最终测算的费用超出5.35万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检测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参照的选用顺序为:
(1)《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文);
(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文);
(3)《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4号文);
(4)《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5)《安徽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皖价服【2010】20号文);
(6)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成交费率结算。
(7)以上均未提及的检测项目,通过发包人、成交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询价,确定检测单价。
三、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
②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截至发包之日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县级(含)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记录(注:供应商须针对上述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近五年指自发包截止时间向前推算,类似业绩提供检测合同复印件及已完成检测任务的业主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检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五、获取发包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发包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发包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发包文件费用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平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六、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2、发包地点及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事项说明:无。
八、联系方式:
名 称: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4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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