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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2026041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沭阳瑞声人才社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一)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17、无效标条款”
增加:17.9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X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X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本身、人工成本、文本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投标文件制作时,系统开标一览表里的投标报价,报数字即可,具体单位以谈判文件中“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澄清文件,根据最新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查收不仔细或未及时查收导致的相关风险,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单位:沭阳金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红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申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毛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沭阳县明珠路55号,迎虞花苑北门江苏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