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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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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政府密集出台多个政策文件,要求成立县域医共体,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附件:《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中指出:鼓励以县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中指出: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依托县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推动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同质化。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提高利用率,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打通优质医疗资源输送通道。

*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云南省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若干措施》指出:到2025年建成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2.2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安宁市医共体整体布局,对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综合服务进行采购,通过项目实施,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在现安宁市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建设成果基础上,实施提质增效建设,打造智能化、精准化实验室,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及物流保障能力,并统筹调度实现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等。包括: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智慧化实验室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试剂、耗材配送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样本冷链物流保障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服务、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精准检测平台建设服务、输血科及病理诊断中心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服务。本项目一采三年,项目建设服务费预算金额为190000.00元/年,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约为5000万元/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安宁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服务期间内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上级文件调整、项目需求重大调整等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方提前30日告知中标人,招标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5招标规模:

1.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常规检测项目年度总额控制最高限价:该项目整体运营管理收入比例的35%

2.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精准检测项目年度总额控制最高限价:该项目整体运营管理收入比例的50%;

3.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目录内试剂耗材最高限价:对附件《试剂耗材目录清单》中的所有货物的最高限价做统一下浮率报价,且下浮率需≥0;

4.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平台建设服务费最高限价:190000.00元/年。

2.6其他:

2.6.1中标人需负责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述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检测平台建设、试剂耗材配送、信息化建设、物流保障等工作并满足验收条件投入运营。

2.6.2本项目中标人投入使用的医疗设备在合同履行期内的所有权归中标人,使用权归招标人。设备使用产生的维修费及维护保养费、性能校准与验证费、必要软件升级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技术壁垒或试剂、耗材排他性限制,不得采取任何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措施,须确保设备持续稳定满足医院临床及运营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内,若招标人需新增本项目相关医疗设备,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完成设备配置、调试、兼容对接等工作,确保新增设备与原有设备协同运行,持续稳定满足医院使用需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负责对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可移动物品及设备(如分析仪、离心机等独立设备)进行回收(回收过程中不得损坏招标人场地及设施);中标人前期投入的、与项目场地形成不可分割的添附物(如固定安装的管道、柜体、装修装饰等),所有权无偿归招标人所有,逾期未回收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招标人有权处置。

2.6.3交付(实施)的时间:

2.6.3.1场地、设备、信息化等服务根据医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6.3.2试剂耗材配送中标方在收到各成员单位采购订单后,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送达各成员单位,紧急情况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2.6.3.3更新类项目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新开展类项目根据实验室的规划逐步实施。

2.6.4供货方式:由医共体各级医疗机构提出采购计划清单,投标人按采购计划要求及时供货,本项目招标人(合同甲方)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禄脿卫生院、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安宁市草铺卫生院、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共10家安宁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上述招标人授权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实施联合采购,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合同甲方)依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2.6.5本项目试剂耗材配送采购量最终以实际具体发生的数量为准。服务期内,如遇到国家、省市出台新的医保带量采购政策或进行集采,与本次招标结果相冲突的,执行国家、省市最新医保带量采购政策或带量采购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承诺函)。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交。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需提供承诺书。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见附件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详见附件安宁市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及病理诊断中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其他(开标规定等):按照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地 址: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房

邮 编:

650300

邮 编:

650300

联 系 人:

丁美全

联 系 人:

宋兴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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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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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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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医共体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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