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号”动车组列车和“复兴号”动集列车广告发布项目招商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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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和谐号”动车组列车和“复兴号”动集列车广告发布项目。

三、招商编号:LFJT-GGZS2025-036

四、招商依据: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七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五、项目概况:

5组“和谐号”动车组列车和9组“复兴号”动集列车的媒体点位。

六、招商范围:“和谐号”动车组列车和“复兴号”动集列车部分点位广告发布运营权。

七、租赁期限:一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方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截止至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2.竞商方需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2024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备案,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响应该项目招商前一个月的公司内部相关财务报告

13.竞商方3年内未被纳入旅发集团商家“黑名单”的情况,方可参与招商。

九、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由中商人提供(宣传资料)、制作、上刊,并对发布的内容实施确认;

(2)招商方负责广告内容审查、审批、配合上刊发布,媒体用电、日常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

(3)招商方提供一次(单次不拆分)免费制作、上刊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2.中商方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

4.广告媒体设施或广告媒体发布内容给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商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纬三路163号2号楼102室-213室

联 系 人: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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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行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帐 号:6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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