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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华润新能源(莆田)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北岸忠门A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福建莆田北岸忠门A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东庄镇,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 |
华润新能源(莆田)有限公司 |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线路起于已建220千伏栖梧变,止于拟建光伏电站升压站。新建单回110千伏线路总长8.24千米,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6.37千米,单回路电缆1.87千米。配套在220千伏栖梧变电站户外配电装置预留位置扩建110千伏线路间隔1个,建设华润光伏电站间隔的电气、土建及相应的二次、保护、通信等相关内容。项目总投资约5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 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对线路沿线造成影响;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防止遗撒;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区域、道路进行洒水、清扫;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二、 地表水污染防治 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 三、 噪声污染防治 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四、 固体废物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方、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 电磁环境 本期扩建间隔工程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导线与建筑物的净空距离要求;选择光滑的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严格控制导线对地高度。 |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