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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盈江县和领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盈江县剑雄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和领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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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项目代码:2510-53*开通会员可解锁*-847765)位于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盈江县剑雄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总用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现有厂区占地3400平方米,本次扩建新增占地2000平方米),属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在现有制粒区增加2台制粒机,在现有的粉碎区增加1套烘干设备,将现有切片区和粉碎区移至新增占地厂房内,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等。扩建完成后可年产10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项目不使用含有胶粘剂、油漆、涂料的木材。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9万元,占总投资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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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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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切片、粉碎、造粒、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热风炉燃烧烟气,烘干废气;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回收粉尘、不合格产品、炉渣、废旧包装材料、废机油及沾染物、废油桶等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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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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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片、粉碎工序产尘点上方规范设置集气罩,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造粒、筛分工序落料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各自引入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以上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3)外排。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两套烘干设备产生废气(包括热风炉燃烧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各自设置的“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处理后,各自引至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外排。其中挥发性有机物、SO2、NOx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烟(粉)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厂房为封闭式结构,运营期物料应堆放至厂房内,不露天堆存,同时加强车间清扫,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剑雄水泥粉磨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至远离厂界西侧居民区一侧,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回收粉尘、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5平方米),委托周边村民用作农肥使用;废旧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剑雄水泥厂危险废物贮存库(20平方米)规范暂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依托危废贮存库地面已采取重点防渗,一般固废间采取一般防渗,生产厂房、厂区道路地面等采取简单防渗。各项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规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防止因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正式投运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环境风险可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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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