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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南综节能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江门南综节能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105.5万元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33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方给予协助与配合。若因本方原因导致标的企业逾期变更或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则由本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4)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5)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 2.标的企业与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项目投资协议书》,存在无法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完工的风险。虽然此协议书没有明确约定,如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收回补贴,但从政府补贴的目的以及《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来看,补贴资金是为了支持园区项目建设,由于园区未按约定完成建设,标的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存在被收回的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政府补贴收回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签订协议,约定相关责任、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承担。 3.转让方与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入园协议书》,第六条规定: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对转让方项目公司的投资、项目建设及履行本协议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转让方项目公司(含通过资产转让、赠与取得企业产权的第三方)在10年内不得搬离。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中将明确由受让方承担入园协议书中转让方的责任与义务。若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则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4.《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项目投资协议书》、《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入园协议书》、《资产评估报告》等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964-2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门南综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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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81MA54NLGL6N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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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08 | 净利润(上年度): | 1.98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764.8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55.5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209.25 | |
| 审计机构: | ||||||
| 本年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月报】 |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59 | 净利润: | 0.56 | |
| 资产总额: | 1,767.02 | 负债总额: | 557.2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09.81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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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