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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开通会员可解锁*E0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二期小学项目 已由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以 津保发改前期函【2026】1号、津保发改批【2026】1号、津保规建批〔202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1304.24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137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拟新建24班小学,每班45人,满足1080名学生就学。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主要布置综合教学楼、看台、地下设备用房;同步配建成品门卫、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及工程管线等附属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宜康路与丹昌道交口。东至规划幼儿园用地,南至规划商业用地,西至规划宜康路,北至规划丹昌道,总用地面积约1836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二期小学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360平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主要布置综合教学楼、看台、地下设备用房;同步配建成品门卫、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及工程管线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9646.49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2.4
计划工期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杨楠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商务大厦B座5层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陈帅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联合诺华大厦四号楼邮政编码:300459项目负责人:赵静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商务大厦B座5层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受理负责人: 靳松 电话: 84906752 传真: 84906751 电子邮箱: jinso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