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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钓鱼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6140万元 |
| 挂牌期间: | 40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1842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如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对转让方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继续向其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或要求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本方若出现本项目“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如本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对转让方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继续向本方追偿; (3)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提交申请划款的相关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知悉标的企业在本次产权交易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标的企业名称中的“钓鱼台”“Diaoyutai(不区分大小写)”等单独或组合字样属于转让方及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 (6)本方同意自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标的企业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知悉标的企业自完成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标的企业与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具有任何股权关系、管理关系或从属关系。如标的企业违反上述要求实施混淆等侵权行为的,转让方有权要求标的企业立即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并要求标的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3、本次产权交易前,标的企业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标的企业名称中的“钓鱼台”“Diaoyutai(不区分大小写)”等单独或组合字样属于转让方及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自标的企业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标的企业不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标的企业与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具有任何股权关系、管理关系或从属关系。标的企业违反上述要求实施混淆等侵权行为的,转让方有权要求标的企业立即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并要求标的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070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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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1E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4) |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7,186.51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40.18 | 净利润(上年度): | -435.79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0,859.7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543.1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5,316.55 | |
| 审计机构: | 泽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年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月报】 | ||||||
| 营业收入: | 7,567.48 | 利润总额: | -1,383.35 | 净利润: | -572.82 | |
| 资产总额: | 6,724.19 | 负债总额: | 1,190.2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533.91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 钓鱼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1 | |||||
| MGM ASIA PACIFIC LIMITED | 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