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州区京滨线(K17+000-K30+000)修复养护工程、通武线(K1117+000-K1127+000)预防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第2标段合同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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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5
发布于
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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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通州区京滨线(K17+000-K30+000)修复养护工程、通武线(K1117+000-K1127+000)预防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第2标段合同变更公示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公告内容

合同协议书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5年通州区京滨线(K17+000-K30+000)修复养护工程、通武线(K1117+000-K1127+000)预防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 2 标段通武线(K1117+000-K1127+000)预防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所做的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达成如下协议:

1.2025 年通州区通武线(K1117+000-K1127+000)预防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本次养护范围东起于永乐店镇西侧,桩号 K1117+000,西至九周路,桩号 K1127+000养护长度为10公里。其中, K1123+178~ K1124+168段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K1117+000 ~K1120+928 段 为 三 级 公 路 , 设 计 时 速 30km/h , K1120+928 ~ K1123+178 、 K1124+168 ~K1127+000 段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 60km/h。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等)、交通量调查、初步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以及 2025 年通州区其他公路工程中,勘察设计费低于招标要求且不能通过打捆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合同文件之前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中标费率: 100%。(具体勘察设计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4.项目负责人:韩国丰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合格,严格执行现行勘察设计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等要求。本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目标:执行(不仅限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及通用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等)、交通量调查、初步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以及 2025 年通州区其他公路工程中,勘察设计费低于招标要求且不能通过打捆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9,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至交工验收后1年)。

(1)初步设计方案:自业主通知项目启动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交通委审查后15天内正式完成,上报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15天内完成,上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同时按招标人需求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主要工程数量表。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印发《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0〕2 号)执行。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5)勘察设计文件是工程勘察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根据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加盖单位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储存。

(7)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允许延长,费用不予补偿。

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10.本协议书由双方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中以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完成。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列表:

合同协议书-第2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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