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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标的1食品机械设备69台 | 项目编号: | GR2026HE10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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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1食品机械设备69台 | 标的编号: | GR2026HE1000429 |
| 转让方名称: | 保定市大众厨房食品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8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受让须知 1、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3、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时起,标的物的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2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独立完成标的资产整体清运及拆解,并提供受让方单位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交付转让方。标的资产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拆解工作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c72fafd0854845f7bdca680e51698a57.html |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