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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曹新城项目文(20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2项目名称:
标段一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电力工程及配套)
标段一招标编号:TSGZ-260003-004
标段二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充电站及智慧平台)
标段二招标编号:TSGZ-260003-005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曹妃甸新城全域。
2.4建设规模:曹妃甸新城新能源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电力工程及配套设内容: 新建开闭站、环网柜、变压器;新建电缆保护管,铺设电缆、光缆等。充电站及智慧平台建设内容:建设公共充电站、智能道闸、充电智慧平台,配建揽月湾景区东区周边新能源充电设施,以及配套建设车辆充电加能一体化服务设施等。
2.5计划工期:标段一:180日历天,标段二: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部门核发的承装、试、修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财采〔2021〕4号)文件规定: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所投标段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填写分包承诺书,且分包的额度为所投标段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所投标段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书,且分包的额度为所投标段预算总额的24%及以上。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5.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开通会员可解锁*;CFCA:400-880-9888;CQCCA:*开通会员可解锁*。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下载文件、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fgjtzc@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史文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项目负责人:刘朝伟、侯森
项目负责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