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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厂家窝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厂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厂家窝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欣 |
| 项目周期 | 20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5000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厂家窝村铺设混凝土路面及修建文化墙和村庄景观石标识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5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开具工程税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1.面向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开具工程税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1:村委会广场旧水泥面,重新铺设640㎡。规划公交车停放处180㎡。共计820㎡。水泥路面均采用C35混凝土厚20cm,每6米断伸缩缝。硬化路面与其他道路无缝衔接,坡度自然;施工方负责破碎混凝土并清除石方,垃圾等。修建文化墙25米,工艺及做法:拆除切割,下挖60cm.国标12圆,钢筋套笼间距30CM,40cm宽。370墙体,定制帽头。双面装饰。双面套灰,沙子水泥。成品仿古瓷条砖铺贴,双面铺贴。防水腻子披刮平整。修建宽四米电动门。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费、包运费等。2: 本次共建设一座石头景观石,位置为村西路口处村委会西侧。 1.村碑石选材要求:天然石材高2米左右,长4米左右,厚60cm左右,除底面外均为天然石面,前面刻村名及设立日期。 2.底座及地基要求:底座要求长5米,宽1米,高60cm,用混凝土浇筑,五面仿大理石砖;地基要求混凝土钢筋浇筑(钢筋型号:Ф14;底座使用0.2方格网)。 3.发包底价:发包底价为150000元(含税),反向竞标。 4.收取竞价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竞价成功后,转为工程质量押金。 5.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费、包运费等。 6.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接受发包方质量检验,验收不合格,重新修复,直至合格为止。如不修复按违约处理,发包方利用工程质量押金进行修复,并不退还剩余工程押金。工程质量保修一年,属于超重车轧等与质量无关的除外。 7.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与村民财产纠纷、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8.施工过程中,涉及个别户有种植物、堆积物等的清理、沟通等由受让方负责。涉及地下管网、燃气管道等设施需提前进行考察,施工中注意保护。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 9.投标事项:承包人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操作,包括安全事故和第三者的意外伤害及财产的赔偿,工程施工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清理,以及对周边建筑物设施的保护。合同签约后即可进场,20日内完成施工。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10.价款交割方式:以交易价格为准,施工方承担税费开具税票,由村两委会组织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11.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服务费。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123*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