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鑫城蔬菜服务中心管理员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天津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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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冯艳春
项目周期 12月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集体 资金来源 自筹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鑫城蔬菜服务中心管理员项目
挂牌价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本项目不接受合体投标
其他描述 服务内容:鑫城蔬菜服务中心大棚水、电、路、泵站设施正常运行,维持蔬菜生产秩序,监督大棚种植户不得在大棚区域内乱丢垃圾,发现各个点位卫生问题及时上报村委会进行清理。(具体详见其他相关事项)。 招标方服务期限1年,标底价为9.9万元/年,采用“向下报价、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承包方 鑫城蔬菜服务中心管理员费用缴纳方式:1次付清,中标后签订管理员合同前交清当年管理员费用。 其他相关事项 乙方的职责为:在承包运转中尽职尽责,水、电、路、泵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乙方负责,水泵的维修费用自费。大棚用电电价以现在的(0.78 元每度)为基础,如有变动,根据电业所电价调整幅度情况随月变动而变动。每周需开井两次给大棚内居住村民提供饮用水,每次半小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大棚电路以各户的电表上线为准,电表下线由各户自行负责,电表上线如有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 乙方操作各种设备时,要安全操作,确保合同到期后,集体财产完好无损的交还给甲方。机井钢管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安装费用。水泵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及安装,乙方负责主管道的维修。 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大棚菜地范围内的排水,费用由乙方自负。每年的 6 月 1 日 - 9 月 1 日排涝费用由村委会担负。 乙方负责协助村委会收缴各户承包费。 在管理期内,乙方管理、维护工作中发生人身事故,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大棚机井水只限大棚内的种植户使用,其他村民不得使用由乙方负责监督。 大棚整体卫生方面乙方负责监督,监督大棚种植户不得在大棚区域内乱丢垃圾,发现各个点位卫生问题及时上报村委会进行清理。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123*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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