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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齐各庄村村委会南院450平方米房屋及2050平方米场院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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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2026-PG/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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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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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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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分类别 |
场院 |
附属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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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齐各庄村村委会南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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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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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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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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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 |
拟出让用途 |
库房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总金额(元) |
750,000.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纳金额(元) |
200,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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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9183 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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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价格(元) |
750,00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出租5年(以合同签订为准);租金每年不低于15万,租金一年一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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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本村村民或社会企业。2、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且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情形(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探勘确认知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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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出租未取得规划等相关权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规划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2、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3、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4、消防安全改造:最终承租方负责对厂房进行消防安全整改,整改费用自理,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方案,确保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及消防安全,改造完成后报镇政府验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施工。租赁期满后,消防整改所形成的不可拆卸的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地上物灭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出租方及其上级部门主张任何补偿;如遇征占、拆迁等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不得主张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应由集体决定的款项的所有权;除因前述原因以外,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应就承租方的装修投入,依据剩余合同期限进行评估折旧后予以补偿,该补偿金额不含利息;如因承租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出租方对其不予补偿。6、该出租场院土地性质:建筑用地,四至为东至关来全租赁场院、西至关来全租赁场院、南至村级道路、北至齐各庄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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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蔡军峰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