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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工程项目桥梁试验桩成桩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GLTC-267BE203B025
本采购项目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补贴、地方一般债券及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本项目桥梁试验桩成桩服务已具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工程项目桥梁试验桩成桩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补贴、地方一般债券及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1.5采购项目概况:
路线全长142.59km,其中,建设里程120.51km(新建段37.115km、利用旧路段83.395km),完全利用伊齐高速22.08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新建段路基宽度25.5m(旧路利用路段为24.5米)。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明水县,顺接同期建设的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除开辟新线绕越通泉乡、拜泉县和克东县,新建特大桥跨越乌裕尔河外,其余均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造,建设终点顺接既有伊齐高速宝泉互通,后完全利用伊齐高速至建华枢纽互通,与后续吉黑高速北安至黑河段链接。全线共设桥梁29座,其中:新建特大桥2935.52m/2座、新建大桥917.76m/1座、利用大桥126.76m/1座;新建中桥87.78m/2座,利用中桥451.30m/7座;新建小桥136.96m/4座,利用小桥350.88m/12座。共设箱涵110道,其中,新建箱涵67道,利用箱涵43道;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4座(利用枢纽互通1座,新建服务型互通3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9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桥44座,车行天桥30座,人行天桥17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8道;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3处(合建通讯站1处)。
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基桩静载试验自平衡法》(JT/T738-2009)等规范要求,综合考虑试桩费用、工期等因素、施工条件以及本项目的引桥长、桩数多的特点,根据实际工期,前期选取主桥代表性的1根桩基开展承载力试验。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双阳河大桥K44+715主桥12#桩基,桩基类型为摩擦桩,桩径1.8m,桩长56m,进行试桩。其K44+715桩基处的主要地层由上至下依次为粉质粘土层、全风化泥层、全风化砂岩层、全风化泥层。
具体试桩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桩号 |
桩基参数 |
||
| 桩径 |
设计桩长 |
试验桩长 |
|||
| 01 |
双阳河大桥 |
K44+715 |
1.8 |
56.0 |
56.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
| 01 |
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工程项目桥梁试验桩成桩服务 |
根据现场踏勘试验条件,确定试验桩数量为1根。 内容如下: 1.场地平整及清理 2.钻孔桩的成孔、钢筋笼入孔、灌注混凝土等工作。 3.辅助桩2根,直径1m,长度7m,素混凝土桩。 4.配合桥梁试桩静载试验单位完成静载试验相关工作 5.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
36.8万元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拜泉县。
2.4服务范围:根据现场踏勘试验条件,按桩基参数要求完成桥梁试验桩成桩及辅助桩成桩,配合桥梁试桩静载试验单位完成静载试验相关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社保缴费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任意连续3个月。)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大桥工程的钻孔灌注桩(桩径≥1.8m)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采购人证明或咨询成果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所涉及到的项目说明、工程内容、工作内容等相关指标,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合同(或采购人证明)的信息无法证实该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或评审得分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本项目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4.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响应人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邮箱glzbbs@163.com;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响应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联 系 人:于滔、马宏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303、8301
电子邮箱:glzb31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