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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修正、答疑纪要(一)
采购名称
厦门市政水务
2G
短信采购项目
招标阶段
采购招标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
3.3
商务条件
3.3.1.4:
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要求,本次采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
税率应为“6%”;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填报的增值税税率为“3%”,如供应商满足《税务总局关于
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则应填报对应
的增值税税率;若供应商所报增值税税率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即被否决响应资格)。
修正为:
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要求,本次采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按《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及《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自行填报,若供应商所报增值税税率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按无效响应
处理(即被否决响应资格)。
(采购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正)
二、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答疑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5
月
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