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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冷却水厂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冷却水厂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廊新审投资[20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为 廊坊市龙清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市龙清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7618.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3582.24万元;建设规模:(1)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15000吨的冷却水厂及附属建筑,厂址位于凤翼路以西、龙德路以北,总占地面积为13333m2(约合20亩),总建筑面积3991.3m2;(2)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4条道路的冷却水管道工程约7161.84m;(3)新建文锦路(晨兴道-龙脊道)、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 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雨水管道工程约10488.913m;(4)新建文锦 路(晨兴道-龙脊道)、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污水管道工程约6179.2m;(5)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4条道路的给水管道工程约5614.878m;(6)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凤林路(夙兴道-龙脊道)5条道路的电力管道工程约6714.83m;(7)管线埋设完成后对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凤林路(夙兴道-龙脊道)、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周边路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恢复,恢复道路长度约5022.494m。各专业管线路面统一恢复面积约174198.33m2。 建设地点: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
2.2 本次招标范围:(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3)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4)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5)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6)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7)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8)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9)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0)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1)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64.91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的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截图,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查询,则需提供承诺书);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一致;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3.1.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项目负责人:董超 ,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lfgxqgjj@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廊坊市龙清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创业中心主楼一楼(办公场所)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longqingshizheng@126.com 。
10.2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号楼3号房;项目负责人:董超,项目负责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gzkx5210925@163.com 。
10.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信息: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