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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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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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YGDZB-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88.94平方米,(最终数据以自然资源局为准)。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78616.19平方米,其中新增地上建筑面积约173517.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73.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中试车间、仓库、宿舍、停车楼、实验室、地下室、污水处理池等11个单体建筑。检测部位包含1号中试车间,2号仓库,3号仓库,4号中试车间,5号中试车间,6号宿舍,7号停车场,8号中试车间,9号实验室,10号地下室,污水收集池。检测工程量详见《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预算清单》。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检测费用暂定为171.49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包含1号中试车间,2号仓库,3号仓库,4号中试车间,5号中试车间,6号宿舍,7号停车场,8号中试车间,9号实验室,10号地下室部位的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工作具体范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经委托人审查合格、通过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在有效期以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3 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2)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近5年(202101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成功完成过 1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1万平方米(含11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工程类别、规模等反映业绩符合前述要求指标的关键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3 19日至2026 3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或线上获取(注:选择线上方式的请先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36)。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3 26 09 30 分,地点:东莞市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投标会时间:2026 3 26 09 30 分,地点:东莞市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index)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大业联合官网(http://www.dayedg.com/)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电话:0769-21183221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怡然路1号1栋1单元1003室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 元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2)银行出具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盈彩支行

账号:442723*开通会员可解锁*

7.4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7.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怡然路1号1栋1单元1003室

邮 编:523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吴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36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日期: 2026 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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