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6年度老君殿66号商铺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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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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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6年度老君殿66号商铺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参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1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招租方经营用房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闰威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昆明市金殿名胜区(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6年度老君殿66号商铺招租项目(项目编号:YNRWZB20260057)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商铺(场地)概况

序号

商铺(场地)名称

面积

经营范围

年租金底价

元/年

租期

备注

1

老君殿66号商铺

10.8

奶茶、预包装食品

38115.00

1年

说明:

1)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在租赁期间,①商户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装修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执行。②商户不得改变商铺(场地)使用范围,禁止从事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③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租赁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潜在竞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商铺(场地)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5)在本项目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该租赁经营地点被强制拆除或国家政策不允许招租方继续租赁的,合同可即刻终止,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人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招租方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7)本项目所有商铺(场地)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8)其他租赁事项:按照盘龙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安装统一的店面招牌,配合做好业态提升工作。

(二)租金缴纳方式:先交租金后用房。公示期结束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年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信誉要求:(报名时由代理机构查询,被纳入以下名单的潜在竞租人将被拒绝报名)

2.1 潜在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 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①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 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间。(竞租人提供承诺)

声明:在招租方以往的招租项目或招标项目中,无成交后又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况如有上述行为,将被拒绝报名。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09:0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

①方式1-邮件报名:竞租人将竞租人名称+所报商铺(场地)名称(标包)+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时提供)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415860581@qq.com)。发送成功后请竞租人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未收到邮件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②方式2-短信报名:竞租人须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短信编辑内容:竞租人名称+所报商铺(场地)名称(标包)+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发送成功后请竞租人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未收到短信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注:经招租方或代理机构审核,竞租人不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进场与竞价

(1)签到及递交《报价函》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竞价开始时间后到达的竞租人将被禁止入场。

3竞价地点:昆明市金殿名胜区管理处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71号)。

(4)未按本招租公告规定参与报名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本招租项目竞价。

(5)所需进场资料:

①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出示原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

②属自然人的竞租人:

身份证(出示原件)。

(6)竞租人须现场签署《承诺书》(详见第二章《报价函及承诺书格式》),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参与竞价

注:①每个竞租人最多允许2人进场。

②自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达竞价现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前来参加,需提供: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格式自拟)、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代理机构核定情况属实后方可参与竞价,受委托人不得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租人。

、报价方式

1)第一次报价:各竞租人自行填报所报标包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报价函》用信封密封好,于竞价开始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函》将不予接收,无法参加二次报价。

竞价会议开始,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开启《报价函》,并宣读各竞租人《报价函》全部内容,现场记录后由各竞租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2)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宣读结束后,各竞租人拥有二次报价的机会。各竞租人在十分钟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函由代理机构提供)。所有竞租人在填写完二次报价后,用信封密封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现场宣读各竞租人二次报价。

七、竞价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最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二次报价相同且为最高价时,按如下方式处理:

①有原租户参与的,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②无原租户参与的,二次报价相同的竞租人进行下一轮密封报价,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继续现场宣读报价,直至出现该标包的最高报价为止。

(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招租方将重新组织招租,恶意竞价方不得参与招租方后续项目招租活动。

代理服务费

(1)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该费用由成交人支付(计算基准价为成交价):

(2)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合同签订

(1)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年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一条“商铺(场地)概况”。

费用缴齐后,招租方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不按时缴纳费用,视同自动放弃,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对于被自动放弃的商铺(场地),招租方将重新组织招租。

十、联系方式

招租方:昆明市金殿名胜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71号

联系人:施老师、柳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云南闰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自贸数字港一号楼5楼

联系人:张汉光、何智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15860581@qq.com

、信息发布媒体

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昆明市金殿名胜区新浪微博号发布;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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