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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经验(7分)更改为 1、在国内(铁路)行业五年内从事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工程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每项业绩计1分, 100 万元以下每项业绩计0.5分。(此项累计最高分2分) 2、在中铁系统内五年内从事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工程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每项业绩计2分, 300 万元以下每项业绩计1分。(此项含上一项最高累计4分) 3、在中铁电气化局五年内从事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工程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每项业绩计3分, 300 万元以下每项业绩计1.5分。(此项含上两项最高累计7分) 每份合同只需附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价、清单、双方签字盖章页,能够清晰显示合同签订单位、签订时间、合同价款、分包范围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