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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
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XⅧ标段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XXXIII标段(A33*开通会员可解锁*92006001)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总监 |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何志春 |
|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耿保庆 |
| 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唐伟 |
|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 李立明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周忠山 |
| 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投资资质 |
|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皖*开通会员可解锁*2770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浙*开通会员可解锁*056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浙*开通会员可解锁*0041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浙*开通会员可解锁*3276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浙*开通会员可解锁*1092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候选人名称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鄞州区中河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累计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中必须体现小区雨污分流或村庄雨污分流(或小区污水零直排或村庄污水零直排)内容。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 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嵊州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 |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累计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中必须体现小区雨污分流或村庄雨污分流(或小区污水零直排或村庄污水零直排)内容。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桥镇南祥苑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 | 嘉兴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累计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中必须体现小区雨污分流或村庄雨污分流(或小区污水零直排或村庄污水零直排)内容。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 2022 年转塘街道雨污分流工程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累计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中必须体现小区雨污分流或村庄雨污分流(或小区污水零直排或村庄污水零直排)内容。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东区雨污水管网普查及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安徽蜀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累计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中必须体现小区雨污分流或村庄雨污分流(或小区污水零直排或村庄污水零直排)内容。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该工程的对应工程款发票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2、评分业绩:
| 候选人名称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1 | 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 | ||
| 2 | 温州市华昌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 | ||
| 3 | 浙江新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4 | 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 | ||
| 5 | 万宝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 | ||
| 6 | 浙江诚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条件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说明:本工程采用评标分离,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段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点击我要异议 ,登录交易平台,在【异议】中向招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