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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中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ZH-ZB-1 )
兴中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招标人为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
1.2 招标人: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5 项目类别:服务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资金落实情况:100%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10 项目地点:中山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兴中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包含物业管理、安保服务、清洁服务、绿化养护、设备运维、零星修缮、排污、临时加派措施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
2.2 招标范围:
2026年-2028年兴中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包含物业管理、安保服务、清洁服务、绿化养护、设备运维、零星修缮、排污、临时加派措施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
2.3 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兴中广场物业及工程业务托管服务 |
1项 |
见第七章 |
27494050.5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招标 与 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zsxzjt.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4层);
5.1.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1.4、开标地点: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4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 与 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https://www.zsxzjt.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八、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凤鸣路3号1至3层、5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焯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
邮编:528400
受理邮箱:231736316@qq.com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本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十、监督和投诉
采购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