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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采购-询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活动。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数量
卸货地址
HTB-1
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
详见后附明细
1批
国道233项目K35公里处沥青拌合站
注: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量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承担本次材料采购供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响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7日12:00时至2026年5月10日12:00(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门户网站https://www.daqihui.com/获取电子询价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2026年5月13日12:00时之前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门户网站https://www.daqihui.com/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并填写清单报价内容,含报价单在内的所有响应性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内蒙古路桥采购云(https://www.daqihui.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付款方式:供货方将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送到询价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对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验收确认后,出具收货确认单。供货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入账后支付货款的100%。收款账户名称及账户必须与报价时提供的账户信息一致。
八、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按照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平台市场调查询价结果,供应商最低报价为最高限价总价。
材料名称
规格
最高限价总价
沥青拌合站配件辅材
64747元
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含运费。
九、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报价表
3、资格审查资料
十、中选及成交规则
根据采购人内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选满足询价文件列明的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成交供应商中选后不得无故不履约,否则采购人将成交供应商列入“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相关业务。
十一、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什克腾旗国道233项目
联 系 人:甄志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5月6日
公告访问方式:通过搜索或登录直接访问采销云平台
公告访问链接:go.xxxx.com
投标方法:请按照采购商公告要求的支付方式,开通对应的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