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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煤基固体还原剂集中采购项目(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6-ZB10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煤基固体还原剂集中采购项目(推)(招标项目编号:0026-ZB10201),招标人为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煤基固体还原剂约8920吨。
2.1项目名称: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煤基固体还原剂集中采购项目(推)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集中采购单位,为中国铜业下属生产企业采购2026年生产所需的煤基固体还原剂约8920吨。招标人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最终合同由中标人分别与实体企业签订,本项目实体企业为: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易门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2.5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企业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滇中有色 |
煤基固体还原剂 |
1、粒度≤4mm,其中1mm≤粒度≤4mm的占80%以上;2、水分≤15%(外水≤7%);3、灰分≤17%;4、固定碳+挥发分≥80%(固定碳≥68%),5、硫≤0.45%;6、高位发热量≥6800(卡/克)。7、3%≤活性添加剂≤5% 。 8、结算扣款条款: 结算扣款条款: ①根据甲方质量检测、分析数据计价结算,以单车单样为一个检验批次。 ② 粒度:如粒度明显大于4mm或小于1mm,由甲方取样筛分,乙方可对筛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对未达到粒度技术指标的部分应扣减相应重量。 ③水分:依据一个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内水分化验结果加权平均扣杂。结算价扣款:≤15%视为合格,>15%按1:1比例扣重,扣完为止。 ④ 若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固定碳+挥发份小于80%,每超1% , 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扣款,扣完为止。 ⑤灰分: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平均以 17%为基准,每超 1%,单价扣减 10.00 元/吨,依次扣减,不足 1%按 比例扣款;灰分大于20%判废 。 ⑥空干基全硫:空干基全硫≤0.45%时,空干基全硫以0.45%为基准,0.45%<空干基全硫<1%,每超0.1个百分点按10元/吨扣款;空干基全硫>1%判废。 ⑦按干重结算。 ⑧上述技术指标若达到判废标准,转运出厂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由甲方厂内销毁。 ⑨若乙方不认可甲方检测结果,可申请仲裁,仲裁样由甲方负责保存。 |
吨 |
2520 |
送货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内 |
2 |
凉山矿业 |
煤基固体还原剂 |
1、粒度≤4mm,其中1mm≤粒度≤4mm的占80%以上;2、水分≤15%(外水≤7%);3、灰分≤17%;4、固定碳+挥发分≥80%(固定碳≥68%),5、硫≤0.45%;6、高位发热量≥6800(卡/克)。7、3%≤活性添加剂≤5% 。 8、结算扣款条款: 结算扣款条款: ①根据甲方质量检测、分析数据计价结算,以单车单样为一个检验批次。 ② 粒度:如粒度明显大于4mm或小于1mm,由甲方取样筛分,乙方可对筛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对未达到粒度技术指标的部分应扣减相应重量。 ③水分:依据一个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内水分化验结果加权平均扣杂。结算价扣款:≤15%视为合格,>15%按1:1比例扣重,扣完为止。 ④ 若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固定碳+挥发份小于80%,每超1% , 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扣款,扣完为止。 ⑤灰分: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平均以 17%为基准,每超 1%,单价扣减 10.00 元/吨,依次扣减,不足 1%按 比例扣款;灰分大于20%判废 。 ⑥空干基全硫:空干基全硫≤0.45%时,空干基全硫以0.45%为基准,0.45%<空干基全硫<1%,每超0.1个百分点按10元/吨扣款;空干基全硫>1%判废。 ⑦按干重结算。 ⑧上述技术指标若达到判废标准,转运出厂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由甲方厂内销毁。 ⑨若乙方不认可甲方检测结果,可申请仲裁,仲裁样由甲方负责保存。 |
吨 |
1200 |
送货地址: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黎溪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G108国道旁冶炼库房 |
3 |
易门铜业 |
煤基固体还原剂 |
1、粒度≤4mm,其中1mm≤粒度≤4mm的占80%以上;2、水分≤15%(外水≤7%);3、灰分≤17%;4、固定碳+挥发分≥80%(固定碳≥68%),5、硫≤0.45%;6、高位发热量≥6800(卡/克)。7、3%≤活性添加剂≤5% 。 8、结算扣款条款: 结算扣款条款: ①根据甲方质量检测、分析数据计价结算,以单车单样为一个检验批次。 ② 粒度:如粒度明显大于4mm或小于1mm,由甲方取样筛分,乙方可对筛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对未达到粒度技术指标的部分应扣减相应重量。 ③水分:依据一个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内水分化验结果加权平均扣杂。结算价扣款:≤15%视为合格,>15%按1:1比例扣重,扣完为止。 ④ 若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固定碳+挥发份小于80%,每超1% , 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扣款,扣完为止。 ⑤灰分: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平均以 17%为基准,每超 1%,单价扣减 10.00 元/吨,依次扣减,不足 1%按 比例扣款;灰分大于20%判废 。 ⑥空干基全硫:空干基全硫≤0.45%时,空干基全硫以0.45%为基准,0.45%<空干基全硫<1%,每超0.1个百分点按10元/吨扣款;空干基全硫>1%判废。 ⑦按干重结算。 ⑧上述技术指标若达到判废标准,转运出厂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由甲方厂内销毁。 ⑨若乙方不认可甲方检测结果,可申请仲裁,仲裁样由甲方负责保存。 |
吨 |
2000 |
送货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库房内 |
4 |
西南铜业 |
煤基固体还原剂 |
1、粒度≤4mm,其中1mm≤粒度≤4mm的占80%以上;2、水分≤15%(外水≤7%);3、灰分≤17%;4、固定碳+挥发分≥80%(固定碳≥68%),5、硫≤0.45%;6、高位发热量≥6800(卡/克)。7、3%≤活性添加剂≤5% 。 8、结算扣款条款: 结算扣款条款: ①根据甲方质量检测、分析数据计价结算,以单车单样为一个检验批次。 ② 粒度:如粒度明显大于4mm或小于1mm,由甲方取样筛分,乙方可对筛分过程进行监督、确认,对未达到粒度技术指标的部分应扣减相应重量。 ③水分:依据一个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内水分化验结果加权平均扣杂。结算价扣款:≤15%视为合格,>15%按1:1比例扣重,扣完为止。 ④ 若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固定碳+挥发份小于80%,每超1% , 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扣款,扣完为止。 ⑤灰分:月度(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加权平均以 17%为基准,每超 1%,单价扣减 10.00 元/吨,依次扣减,不足 1%按 比例扣款;灰分大于20%判废 。 ⑥空干基全硫:空干基全硫≤0.45%时,空干基全硫以0.45%为基准,0.45%<空干基全硫<1%,每超0.1个百分点按10元/吨扣款;空干基全硫>1%判废。 ⑦按干重结算。 ⑧上述技术指标若达到判废标准,转运出厂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由甲方厂内销毁。 ⑨若乙方不认可甲方检测结果,可申请仲裁,仲裁样由甲方负责保存。 |
吨 |
3200 |
送货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青龙街道白塔村委会松坪村小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
合计 |
吨 |
8920 |
||||
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售后等服务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供应数量供应完毕。
2.7其他:分批供货,供货量根据生产需求,需方提前7天通知具体供货量和供货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含)煤基固体还原剂(或还原剂或煤基还原剂)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包括①具备自有工厂或生产线、直接从事投标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或实体;②生产厂家所设立的销售平台公司;③具有下属生产企业的母公司以及该母公司的销售平台。(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4.1注册:
投标人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人民币),标书款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发票下载:登录平台后-右侧【快捷入口】-【查看发票信息】-【已开票】-【下载发票】,下载对应标段标书款电子发票。
4.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快捷入口】-【申请证书】,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登录系统-【右上侧人员头像】-【个人信息维护】-【读取证书】-【激活】-【保存】进行绑定CA,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
4.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
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生成ZLTF格式的CA加密版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按放弃投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
备注:投标人须提前熟悉招标平台云智慧开标大厅在线解密相关操作流程,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开标解密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确认后方可退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电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为ztgmwgjb@chinalco.com.cn。
上级监督部门为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电话为0871—63637932,邮箱为jin_zhang871@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中铜大厦
联系人:邓韦荣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weirong.deng@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徐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845081248@qq.com
平台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