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楼)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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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JXM2025A002-003/C53DX0W26001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楼)(招标编号:LJXM2025A002-003/C53DX0W26001041),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楼)

2.2招标编号:LJXM2025A002-003/C53DX0W26001041

2.3项目概况: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丽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区内,净用地面积72670.3㎡(约109亩),本项目为园区规划新建项目。本次拟建内容包括:

(1)综合楼:占地约1892㎡,4层框架结构(部分二层),建筑面积6179㎡,含办公区、实验室、厨房和餐厅等。

(2)宿舍楼改造:原宿舍楼4栋及办公楼1栋进行内部装修,水、电、整体卫生间、取暖,排污管道等安装。共计建筑面积约3000㎡。

(3)道路改造:园区原约1100米主干道混凝土路面加宽1.5米。

2.4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要求,完成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楼)。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机电设备(建筑机电、工业机电、利旧设备搬迁、就位、安装,新设备开箱、就位、安装等)、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6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3-4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78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计划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等。特别说明:计划竣工日期固定不变。无论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是否存在差异,除非招标人另有书面同意且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否则承包人必须确保*开通会员可解锁* 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标准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等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质保期:不少于2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3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每个类似项目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万元(以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2)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5技术负责人要求:(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6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1年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④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代理机构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9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4室办理。

4.2.2邮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30375383@qq.com,邮件标题必须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邮件正文中必须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收到公对公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5.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5.5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白药网》(www.yunnanbaiya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3-4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圆、赵璐、倪粒桑、张林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30375383@qq.com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以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为准

技术负责人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以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为准

施工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安全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质量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标准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材料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机械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劳务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资料员

1

是: ☑

否: □

专职: □

可兼任: ☑

注:

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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