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排水管渠污泥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排水管渠污泥设备,招标人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评。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重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始3个日历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工期 |
1 |
苏州朗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885585.07 |
150日历天 |
2 |
江苏赛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13100065 |
150日历天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原因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上海固可曼分离工艺设备有限公司 |
根据投标文件中《AKWAUV、固可曼及沃太克斯关系证明》文件表示AKWAUV公司在中国境内负责环境领域的业务的公司为上海沃太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固可曼分离工艺设备有限公司负责矿物加工领域的业务,而本项目的排水管渠污泥处理设备属于环境领域设备,上海固可曼分离工艺设备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投标的排水管渠污泥处理设备品牌为AKW,而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上海沃太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AKWAUV的授权书原件复制件。 |
根据招标文件第36页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第31页,2.1.2款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招标文件第5页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第3页,3.4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复制件(不唯一授权)的产品为:排水管渠污泥处理系统以及除臭风机设备。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全部设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注:如产品生产厂商授权其他投标人(含产品生产厂商关联公司)参与投标,则授权产品生产厂商本身不视为投标人,即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
异议受理部门: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投诉部门: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未入围单位:
1 |
上海和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济南普发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