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服务合同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广西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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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GXSH2605-FW001-SHGS(HDFZX)110-65140472T1238666-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服务合同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4套化工装置、2套炼油装置及其配套公辅系统。

化工装置:120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HDPE)高密度聚乙烯装置、40万吨/年(FDPE)全密度聚乙烯装置、8万吨/年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BS)装置、12万吨/年溶聚丁苯橡胶(SSBR)装置、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0/6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5万吨/年已烯-1装置、27/60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含乙苯)装置、30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10万吨/年H-EVA(釜式法)装置、30万吨/年EVA(管式法)装置。

炼油装置:200万吨/年柴油吸附装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

为推动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为项目提供工程结算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书面委托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2.4标段描述:本招标项目拟划分为四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人均可以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分标段评标,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四、标段三、标段二、标段一,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仅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技术部分评分为0分。

2.5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份合同完成结算服务工作止。

2.7标段划分内容:2.7.1标段一:(1)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3)芳烃抽提装置总承包(EPC)合同;(4)碳二回收装置及炼油区中央控制室改造等工程总承包(EPC)合同;(5)化工中心控制室、化工中心化验室等七项工程总承包(EPC)合同;(6)综合服务楼、中央控制室(资料室)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7)全厂总图运输铺砌和竖向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8)钦州首站控制室搬迁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9)化工区厂外排雨箱涵穿越龙泾大道排海工程委托代建合同;(10)其他合同及招标人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对应合同的工程结算一审审核工作; 2.7.2 标段二:(1)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2)30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3)中间原料罐区改造、10万吨级码头库区柴油罐区改造、化工常压罐区等22个主项工程总承包(EPC)合同;(4)化工工艺及热力管网、化工地面火炬、化工火炬气回收设施及化工供电工程总承包(EPC)合同;(5)化工污水处理场、化工净水场及第一消防水泵站工程总承包(EPC)合同;(6)化工固体产品联合仓库工程总承包(EPC)合同;(7)园区公用管廊管线(液相乙烯海运管线)工程总承包(EPC)合同(8)其他合同及招标人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对应合同的工程结算一审审核工作; 2.7.3标段三:(1)溶聚丁苯橡胶(SSBR)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2)丁二烯抽提装置、MTBE/丁烯-1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3)30万吨/年高密聚乙烯装置(HDPE)工程总承包(EPC)合同;(4)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BS)装置及SSBR/SBS仓库工程总承包(EPC)合同;(5)化工循环水场、化工凝液精制及化工第二消防水泵站工程总承包(EPC)合同;(6)化工220kV总变工程总承包(EPC)合同;(7)化工给排水管网及总图运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一标段);(8)化工给排水管网及总图运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二标段);(9)化工给排水管网及总图运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三标段);(10)化工给排水管网及总图运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四标段);(11)阴极保护工程总承包(EPC)合同;(12)制冷站改造、动力站改造、化工区焚烧炉工程总承包(EPC)合同;(13)化工空压站工程总承包(EPC)合同;(14)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15)“四通一平”部分主干道路及雨排工程采购施工合同(一标段);(16)“四通一平”部分主干道路及雨排工程采购施工合同(二标段);(17)其他合同及招标人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对应合同的工程结算一审审核工作; 2.7.4 标段四:(1)环氧丙烷/苯乙烯(含乙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2)己烯-1装置总承包(EPC)合同;(3)40万吨/年全密聚乙烯装置(FDPE)工程总承包(EPC)合同;(4)10万吨/年H-EVA(釜式法)装置和30万吨/年EVA(管式法)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5)生产楼、2消防站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6)化工雨水及事故池工程采购施工(PC)合同;(7)化工电信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合同;(8)其他合同及招标人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对应合同的工程结算一审审核工作。

2.8正在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提供结算审计服务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2.9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各EPC合同总承包商、PC合同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和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2.10费用计取标准:

序号

名称

计价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审计审减

百分比

(%)

标段一、二、三、四

EPC合同

14套化工装置和2套炼油装置

结算审定额×报价费率

0.03 %

3

结算净审减额×报价费率

1.5 %

除14套化工装置和2套炼油装置之外

结算审定额×报价费率

0.04 %

结算净审减额×报价费率

1.5 %

PC、C合同

1

定额计价

结算审定额×报价费率

0.08 %

3

结算净审减额×报价费率

1.5 %

2

综合单价计价(含工程量清单计价)

结算审定额×报价费率

0.07 %

结算净审减额×报价费率

1.5 %

2.11中标人承诺审计审减百分比为3%及以下,若单次委托总额审计审减率超出此审减百分比3%(含本数)~5%(不含本数),扣咨询费用15%;若审计审减百分比超过5%及以上,扣咨询费用30%。

2.12 计价方式:服务费采用基本费率+成效附加费率的计费方式。

服务收费按合同不同发包模式或计价模式综合取定,以项目结算审定金额×审计服务基本收费率+审减金额×成效附加费率计算,结算审定金额需扣除甲方已审定金额及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总价金额,审减金额为被审核单位申报结算额-中标人与其被审核单位双方确认的同口径审定金额。具体为:

2.12.1 服务基本收费率

(1) 化工装置和炼油装置的EPC合同:服务基本收费率为招标控制价0.03%。

(2) 除化工装置和炼油装置之外的其他EPC合同:服务基本收费率为招标控制价0.04%。

(3) PC、C合同:采取定额计价的,服务基本收费率为招标控制价0.08%;采取综合单价(含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服务基本收费率为招标控制价0.07%。

2.12.2 成效附加费率:成效附加费率为招标控制价1.5%。

2.12.3 中标人承诺:审计审减百分比为3%及以下,若单次委托总额审计审减率超出此审减百分比3%(含本数)~5%(不含本数),则扣咨询费用15%;若审计审减百分比超过5%及以上,则扣咨询费用30%。

2.12.4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所属服务人员的薪酬、调遣费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日常加班的所有费用以及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福利补贴、劳保费、培训及取证费用、残疾人基金、高温补贴、体检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的各项运行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按6%计)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造价人员以上全部费用。

2.12.5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造价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含特殊劳保用具)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12.6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造价人员在钦州港(或钦州市区)的住宿及住宿地至项目现场的往返通勤车辆服务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12.7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造价人员在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办公消耗材料、造价办公软件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12.8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造价人员所需的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并承担费用。

2.12.9 除另有约定,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资格评审):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其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查询结果为准。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资格评审):3. 投标人近3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财务要求(资格评审):4. 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信誉要求(资格评审):5.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资格评审):6. 投标人拥有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需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石油地面工程造价岗位认证证书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在炼油化工行业连续从业经历3年以上或累计从业经历5年以上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及从业经历证明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评审):7.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1份合同标的额不低于(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100万元(含税金额)的已完成的新建(改扩建)炼油化工或天然气项目工程结算服务合同业绩(包括全过程造价服务合同业绩),需按要求提供其合同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封面、咨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对应的全部或部分有效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资格评审):8.1 投标人应组建相对固定稳定的服务团队,并具备派驻至招标人指定的办公地点承担结算审核的履职能力,团队成员应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工程总承包(即EPC)合同结算的相关知识。

8.2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不与其他人员重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石油地面工程造价岗位认证中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

(2)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有在新建(改扩建)炼油化工或天然气项目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且该业绩的单份合同标的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金额);

(3) 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关键人员,须承诺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①证书扫描件,2025年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拟派人员连续 6 个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②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③承诺书。

8.3 其他人员要求

(1) 拟派驻的关键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或石油地面工程造价岗位认证中级及以上资格,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 5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2) 拟派驻的其他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国家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石油化工类认证的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 5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委派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注明“拟派驻关键人员/拟派驻的其他人员、资格取得情况、从业年限、年龄、身份证号码”);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提供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从业年限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

8.4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造价人员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条件一致;在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所有更换人员的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

8.5 投标人应与其服务人员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保证其人员的劳动者权利得到有效保护,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提供承诺书。

8.6 除以上要求外,投标人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已建立 QHSE 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 投标人组建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能熟练使用广联达造价软件及其他算量和计价软件。

(3) 投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状态良好,能够胜任本项目工程结算服务任务,需提供承诺。

投标方承诺(资格评审):8.7“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联合体及分包要求(资格评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侯晓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hluozeyuan@cnpc.com.cn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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