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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材公司27台蒸馏电炉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钛材公司27台蒸馏电炉节能改造项目(PGGFFGGGZHD26*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人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钛材公司27台蒸馏电炉节能改造项目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钛材公司27台蒸馏电炉节能改造,每台检修内容如下,其中炉壳利旧。1.炉体内衬、保温层及附件拆除:(1)电炉本体加热元件、测温装置、导电棒等附件拆除;(2)拆除炉口及炉内耐火保温砖、不锈钢支架及其它附件。2.炉体保温内衬、保温层、加热带及其它附件采购、安装、施工、调试。(1)对炉壳内璧进行高温防腐;(2)炉壁锚固件设计、采购、安装施工;(3)炉壁保温纤维毡、派罗块或“派罗块”式整体成型模块设计、采购、安装施工;(4)导电棒、铜卡子、加热带、硅胶垫、绝缘套等附件采购、安装施工;(5)防撞钉保护瓷管、热电偶保护瓷管、电极保护瓷管、真空口陶瓷管、陶瓷钉等附件采购、安装;(6)施工完后,施工方负责炉体真空检漏等;(7)配合试车;(8)其他。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同类业绩1份。(同类业绩为同类电炉的施工或改造业绩资料,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任意一份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中标单位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且在定标前、办理开工手续时均须向采购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评委不作评审)。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文艳琼 |
联系人: |
肖静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10.2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10.3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0.4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10.5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10.6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10.7本项目中招标人描述由“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统一变更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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