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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直属站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直属站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直属站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浙发改项字〔202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法人为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之江站:改造生产业务用房1450平方米(其中室内改造面积为777平方米);外延袁浦水位台栈桥30米,配套水文监测设备平台;改建降水蒸发观测场1处;新增或更新仪器设备3台(套)及智能化处理系统。 兰溪站:新建生产业务用房1120平方米(含集成式水文塔1座);新建水文缆道1处、降水蒸发观测场1处;新增或更新仪器设备5台(套)及智能化处理系统。 分水江站:新建生产业务用房530平方米,改造生产业务用房391平方米;新建自记水位计台1处(含无人船升降台);改建水文缆道1处;新建降水蒸发观测场1处;建设后溪小流域实验站;新增或更新仪器设备2台(套)及智能化处理系统,项目概算(或估算)静态总投资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包括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直属站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水保等专项设计; (3)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水保等专项施工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工程等; (4)货物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仪器设备等; (5)其 他: 1)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度汛报告编制和结算资料等的整理;2)工程移交;3)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4)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 本标段概算(或估算)投资:*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4 计划总工期:500日历天,备注:/,其中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 法规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_____ 2.8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项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个; (2)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4)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ztb.zj.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ztb.zj.gov.cn/open-bid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浙江省水利厅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邮政编码:310009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8号 联 系 人:潘女士(项目负责人)、游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信 箱:787473142@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施工图设计(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含施工图设计)已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须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工程总承包未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须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为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工程总承包指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特许经营、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指单个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中标的项目。